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13个学科门类,现有96个本科专业,3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1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兰州大学现有教学科研人员3300余人,其中院士23人(含兼职),教授、研究员1400余人,副教授、副研究员890余人。
兰州大学先后与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10余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6年将招收澳门保送生。
(一)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品行端正。
(二)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符合澳门保送生资格,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统一组织报名。
我校将对符合澳门保送生资格的报名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我校在面试过程中综合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学习能力等基本素质,并根据学生的考核情况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我校将预录取的澳门保送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26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注:如遇招生专业(类)名称有变化,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需接受体检,体检受限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学生在校期间,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
(五)澳门保送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共同住宿,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同专业内地学生一致。
(六)入校后,可申请兰州大学各类奖、助学金。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二)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兰州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931-8914015。
咨询电话:+86-931-8912116、5196678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213室
邮编:730000
E-mail(咨询):zsb@l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lz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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