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高考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14611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五)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
(六)学校网站:https://www.gxaqzy.cn/。
(七)咨询电话:0771—6409007、6409008、6400932、6400933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17年3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办、建设和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是全国第三所安全类高职学院。从2016年4月开工建设到2017年9月开门办学,学院仅用一年半时间完成征地、机构设立和一期工程建设,创造了南宁教育园区第一个入园、第一个签订协议、第一个开工建设等“五个第一”,创造了广西高校建设的最快速度,成为南宁教育园区乃至全区高职院校学习的榜样和追赶的目标。
学院地处南宁教育园区,交通便利,风景优美。校园占地面积106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8.77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9.68亿元,目前已建成教学、运动、实训、住宿、行政等五个功能区。现有在校生14200多人,年培训应急安全管理人员10000人次。
学院明确“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的办学定位,以“服务应急管理,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惜时笃学,厚德重行”的校训,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中先进的、具有显著区位优势和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适应应急管理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突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院设立安全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安全系、建筑与测绘安全系、机械与电气工程系、交通运输系、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7个系部,14个党政管理机构,3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508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62人,“双师型”教师54名,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40人,具有境外留学经历教师14人。聘请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华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财经学院等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区内外大学24名专家、教授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和学科带头人。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训、职教发达地区骨干教师培训、德国创新项目教学法专题培训、信息化教学媒体制作专项培训、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等提升能力活动。学院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建筑消防技术、应急救援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食品质量与安全等26个(含增设专业方向)涵盖安全特色专业,对建筑消防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三个专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并于2020年6月16日成立志愿消防救援队,参与武鸣城区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广受市民好评。
学院已建成非煤矿山、矿井火灾、VR虚拟仿真实训室、工程测量、财会等34个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为学生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正在积极申报加挂“广西应急管理学院”牌子,纳入“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试点,开设“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进一步激发学院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促进学院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术科研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产业领域有机衔接。
学院坚持走省部共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积极筹备广西应急管理学院,推进中国-东盟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中国-东盟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中国-东盟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和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学院建设。突出应急、安全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培训,以应急救援和消防工程技术专业为龙头,志愿消防救援队为抓手,将在安全类专业全面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全力打造应急、安全特色品牌。
学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建联合创新中心,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与广西建工集团、信发集团、广西投资集团、中建八局、广西交投集团等区内外20多家大中型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产教融合平台,采取订单、定向等方式培养人才,学生毕业有稳定的就业保障。
学院建设稳步推进,专业建设特色显著,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继续教育培训成效突显,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正朝“三年打基础、五年上台阶、八年创双高”的发展目标奋力迈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教育厅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771-6409799。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二)录取体检要求
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院对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应用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机电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建筑消防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这三个专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女身高158cm及以上,男身高165cm及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标准体重的15%≤男性≤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的15%≤女性≤标准体重的20%;其他方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原则
1.普通高考招生
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及确定专业: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2)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单独招生
(1) 单独招生总成绩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于2023年5月5日前在学校官网https://www.gxaqzy.cn/公布最低控制线。
(2)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计划录取。
(3) 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清;第二专业志愿到第十专业志愿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①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录取;②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顺序及计划依次分配专业,若第二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则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则考虑第四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10个专业志愿都已录满则进行调剂专业录取或退档。
(4)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3.高职对口中职招生
(1)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于2023年5月5日前在学校官网https://www.gxaqzy.cn/公布最低控制线。
(2) 对口直升批次:合作中职院校2+3直升计划单列,单独排序,按照考试院的投档原则要求进行一次性投档录取。
(3) 对口普通批录取原则为: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清;第二专业志愿到第十专业志愿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①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录取;②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顺序及计划依次分配专业,若第二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则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则看第四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10个专业志愿都已录满则进行调剂专业录取或退档;③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学生未向学校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九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住宿费:600元—1200元 / 年•人;教材费按实际支出结算。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
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贷款额度按照当年的贷款相关政策执行。
(二)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2023年起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43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300元。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第十一条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阳光录取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原就读学校密封交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学校交辅导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