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被誉为“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突出、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4〕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南京中医药大学选取品牌、特色专业用于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审核、填写审核情况,中学负责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A类的考生,还须上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4.报考B类的考生,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在就读中学同年级物理类排名,以考生上传的签字盖章申请表填报数据为准。未单独组织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的中学,可用“模考”成绩替代高三上学期期末成绩,并填入该项。
5.报考C类的考生,须有1名中学教师和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药专家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进行推荐,并上传经推荐人本人手写签名的推荐信2封,同时上传推荐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药师)资格证、职称证书(高级)等能证明中学教师和医药专家身份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按要求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选拔程序
六、录取方法
(一)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符合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二)多元综合加权评价
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选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及学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依据“按加权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加权总分=高考成绩÷750×100×0.67+面试成绩×0.3+学校特色要求分(即A类3分、B类2分、C类1分)
各项目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按照江苏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七、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
2024年5月10日
(5月10日23:50关闭报名系统)

初审公示
2024年5月25日前

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2024年5月25日至6月1日

打印准考证
2024年6月11日至15日
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报到、面试
2024年6月15日至16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入选查询
2024年6月22日前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监督管理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在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承诺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就读中学须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并做好考生相关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给省教育考试院。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 编:210023
网 址:https://zs.njucm.edu.cn
邮 箱:zsb@njucm.edu.cn
电 话:025-85811852
微信公众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
十、附则
本简章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