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12 17:20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评论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福州市-公办-农林类
查看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要求、《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2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镜洋镇溪兜1号;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现设生物技术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园艺园林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通信学院、相思岭乡村旅游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等共42个专业。


第七条 二0二0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专业名称招生科类学制收费标准(元)备注


农业生物技术文/理3 6000


食品生物技术文/理3 6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文/理3 6000


食品加工技术文/理3 6000


食品质量与安全文/理3 6000


环境工程技术文/理3 6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文/理3 6000


畜牧兽医文/理3 6000


动物医学文/理3 6000


建设工程管理文/理3 6000


宠物养护与驯导文/理3 6000


休闲农业文/理3 6000


园艺技术文/理3 6000现代都市园艺方向


园林技术文/理3 6000含风景园林、城市园林规划管理方向


园林工程技术文/理3 6000


建筑工程技术理工3 6000


工程造价文/理3 6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3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3 6000含WEB应用开发、网页美工方向


动漫制作技术文/理3 6000


通信技术文/理3 6000


软件技术文/理3 9000含软件开发、多媒体应用方向


电子商务文/理3 6000


连锁经营管理文/理3 6000


统计与会计核算文/理3 6000


会计文/理3 6000


审计文/理3 6000


物流管理文/理3 6000


市场营销文/理3 6000


金融管理文/理3 6000


投资与理财文/理3 6000


移动应用开发文/理3 6000


移动商务文/理3 6000


互联网金融文/理3 6000


网络营销文/理3 6000银行零售业务方向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文/理3 6000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文/理3 6000


国际商务文/理3 6000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文/理3 6000


茶艺与茶叶营销文/理3 6000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文/理3 6000


跨境电子商务文/理3 6000


第八条 二0二0年新生住宿费标准为550、650、970、1200元/学年(按宿舍条件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校招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校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总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录取以高考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线上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置梯次及梯度级差。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到其他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七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高校“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定期在www.fjny.edu.cn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镜洋镇溪兜1号,邮编:350119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邮编:350007


申诉电话:(0591)38510319(监察室)


咨询电话:(0591)83420158(招生办)/83740797/83420178


传真:(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


网址:www.fjny.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只适用我校本年度高职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登录高考直通车APP
查看完整试题答案
好的
查看完整试题
特别声明:
1.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本站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下架处理。
2. 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理由选择
确定
高考直通车官网

哇哦!快加入高考直通车APP,发现更多精彩内容,与学霸一起交流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