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43年创办的湖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历经孝感师范学校、孝感大学、武汉师范学院孝感分院、孝感师范专科学校、孝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1986年与湖北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学校(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孝感分院)合并,1999年建设部南方城乡建设学校(又名孝感市建筑工程学校)整体并入,2000年3月更名为孝感学院,2011年12月更名为湖北工程学院。
学校坐落于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地处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距武汉市区50公里,乘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汉口火车站28分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学校现有一个校区,占地1748亩,建筑面积7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4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2亿元,图书馆总面积3.90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184.36万册,电子图书总量218.30万册,中外文及各类型电子数据库和文献资源共享平台近40个。各类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在校联培研究生52人)。
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96人,高级职称474人,博士309人,“双师双能型”教师458人。全国优秀教师、各类政府津贴获得者、楚天学者、省级杰青、湖北名师、产业教授、澴川学者等高层次人才29人,国家和省级各类荣誉专家26人,聘请10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兼职(客座、荣誉)教授。
高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开展自我评估、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体现,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途径。
近期,学校发布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详情如下:
(注:报告数据截至2023年8月,就业率为初次就业率。到了年底,年终就业率、升学人数,还会有明显提升。)
学校不断完善学科专业体系,统筹构建“建强工科、厚实农师、发展医科、多元协同”的学科发展格局,实现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0大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形成引领学科、强基学科、协同学科、新兴学科的学科体系。建有农业资源与环境、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教育学、植物学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2个。“生物质基功能材料”和“特色农业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优势特色学科群获批“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湖北工程学院学报》“中华孝文化研究”为教育部名栏。
学校现有18个教学学院,本科专业65个,其中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6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专业6个。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2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课程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7门。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3个。
2023年本科招生人数3772人,2023届本科毕业生4817人。本科在校生16545人,全日制在校生16468人,其中,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为99.91%。
2023年学校在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3772人,实际录取3772人,总计划比2022年增加60人。其中,湖北省生源2663人,外省生源1109人。本科招生专业57个。2023年学校新增智能制造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个专业,停招服装与服饰设计、城乡规划、法语、环境科学、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5个专业。2023年实际报到新生3658人,报到率96.98%,比2022年提高0.98%。
截止2023年9月30日,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49人、外聘教师201人,折合教师总数为949.5人,按折合学生数16480.4计算,生师比为17.36。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339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93%;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370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58%;具有研究生学位(硕士和博士)的专任教师752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8.57%。学校拥有包括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人、省杰青1人、产业教授3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人选1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选2人在内的高水平师资队伍。2023年柔性引进国家杰青1人,国家优青3人,“长江学者”1人,“百人计划”1人;学校新增“澴川学者”5人。
G K Z T C2023年全体学生体质合格率92.18%。
2023届毕业生中,省内生源毕业后以“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为主(32.7%),其次是“其他录用形式就业”(25.2%);省外生源毕业后以“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为主(29.7%),其次是“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