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负责全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根据本单位复试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75分。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由院系对复试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报考材料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按院系要求准时参加。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以复试院系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由院系自定。
复试如采取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则采取“双机位”两套设备同时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其中一套设备用于网络视频复试,另一套设备用于远程视频监考。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复试采用腾讯会议、腾讯QQ软件。考生须提前熟悉软件操作。
(2)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的复试场所,网络连接良好,需配备有线网络、wifi、4G/5G网络,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
(3)视频复试设备推荐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屏幕设置为自动旋转横向放置),设备运行流畅,摄像头、麦克风、音频能正常工作(使用台式机的,硬件配置需满足上述要求)。考生必须提前在复试设备上安装好腾讯会议、QQ软件或应用程序。
(4)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请收到复试通知后立即联系报考院系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或院(系)要求的其它考核内容。具体复试方式和考核内容见各院(系)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评委对每位考生各部分考核内容分别给出百分制的分数或明确结论,考生每项考核内容的成绩取所有评委相应部分考核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五、录取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9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录取原则
(1)各院系综合考查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确定导师
院系组织拟录取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4.考生身体状况检查
拟录取全日制考生须参加体检,并按照报考院系要求提交体检报告。
六、其他事项
1.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的全面监督。研究生院会同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加强对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院系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并予以反馈。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电子邮箱:adyzb@scut.edu.cn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招生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