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专业(文史类)



普通类专业(理工类)

艺术类专业
录取规则:
1.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综合分=文化课成绩x50%+专业课成绩x2.5x50%。
2.广播电视编导在山西省普通类本科批投档录取。
普通类专业(文史类)
普通类专业(理工类)
艺术类专业
录取规则:
1.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综合分=文化课成绩x50%+专业课成绩x2.5x50%。
2.广播电视编导在山西省普通类本科批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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