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秩序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右江民族医学院,英文名称为“You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第三条 学校地址
百城校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98号
百东校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大道128号
第四条 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右江民族医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八条 学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讨论,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九条 学校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排位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同一专业组中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该专业组中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该专业组中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临床医学(免费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该专业单设志愿,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录取后须与我校签署教育协议,与服务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第十五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仅面向广西招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高校的预科学院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结业,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学生志愿和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直升到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学生申报直升的专业时须符合我校高考录取各专业规定的相应选考科目),预科直升本科学习与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民族班专业招生对象为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折算为年平均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详情如下表: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各专业学费信息表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 |
临床医学 | 100201K | 五年 | 5400 |
康复治疗学 | 101005 | 四年 | 5400 |
康复物理治疗 | 101009T | 四年 | 5400 |
医学影像学 | 100203TK | 五年 | 5400 |
医学影像技术 | 101003 | 四年 | 5400 |
口腔医学 | 100301K | 五年 | 5400 |
预防医学 | 100401K | 五年 | 5400 |
公共事业管理 | 120401 | 四年 | 4600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120410T | 四年 | 4600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20403 | 四年 | 4600 |
市场营销 | 120202 | 四年 | 4600 |
医学检验技术 | 101001 | 四年 | 5400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101007 | 四年 | 5400 |
生物技术 | 071002 | 四年 | 4600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20108T | 四年 | 4600 |
护理学 | 101101K | 四年 | 5400 |
助产学 | 101102TK | 四年 | 5400 |
药学 | 100701 | 四年 | 5400 |
中药学 | 100801 | 四年 | 5400 |
英语 | 050201 | 四年 | 4200 |
翻译 | 050261 | 四年 | 4200 |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 | 100201K | 五年 | 免费 |
生物医学工程 | 082601 | 四年 | 4600 |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 140008T | 四年 | 待定 |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收费标准依据价格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的最新标准执行。收费标准:
(一)百城校区:750-1550元/生·学年;
(二)百东校区:1350-1550元/生·学年。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参照2025年标准),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校园网络服务费30元/月;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军训服装费用按照学校招标价收费,到校后自行购买。
(二)代收费:体检费118元/人(2025学年标准,仅供参考,按实际费用收取);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80元/人(2025学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学校官网公布的2025年收费公示信息。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构建以“奖、助、贷、减、免”为主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及学校项目(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助项目;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或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具体奖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请和举报。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对象是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民族不限。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入学后所有专业学生均须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七条 英语、翻译专业仅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部分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五)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不宜报读的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六)建议身高低于155cm的女生、身高低于165cm的男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七)助产学专业仅招女生。建议身高低于155cm的女生慎报助产学专业。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98号,邮编:533000
2.学校网址:http://www.ymun.edu.cn/
3.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yzs.ymun.edu.cn/
4.咨询电话:0776-2853922,284886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5.监督电话:0776-2846533,280208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参与任何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