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25 11:59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评论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西柳州市-公办-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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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4145014067

3.办学地址:

校本部-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

鹿寨分院-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十里亭教育集中区

4.学校简介: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导,集学历教育、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国际学生教育和技能培训于一体。

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40年的广西省立柳庆师范学校,已有86年办学历史积淀。学校坐落于柳州市官塘职教园区,目前学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8000余人,国际学生200余人,成人教育1000余人。

学校是广西“双高”建设单位,现设有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旅游与康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师范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学校开设有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小学教育等45个高职专业,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群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建成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个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基地。学校先后牵头成立中国-东盟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广西公共管理与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教集团2个、产业学院5个。此外,学校与鹿寨县人民政府合作,设立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鹿寨分院(中专部),开展中高职衔接教育示范改革;联合杭州宇树机器人有限公司、广西威思盾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共建全国高职院校首家“宇树具身智能机器人学院”;在印度尼西亚设立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印尼必利达分院,是广西首家在境外设立分院的职业院校。

学校积极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径,创新实施“职业教育伴随企业走出去”助力广西职教走向海外,建成中国-印尼新能源汽车现代工匠学院、中国-老挝鲁班工坊;面向印度尼西亚、老挝等东南亚国家、中亚以及意大利、匈牙利、德国等30多国招收国际留学生,留学生数量长期位居广西高职院校前列,2024年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认证。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的所有工作,确定招生的原则、目标、方向和总体任务,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活动、经费使用等。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校招生宣传组负责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对外招生宣传活动,突出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打造学校品牌,提升社会影响力。

第六条  学校招生监督组根据上级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加强招生工作监管,杜绝招生代理、有偿招生等招生违规现象发生。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2026年本校共有37个专业招收职教高考学生,44个专业招收参加普通高考学生,招生计划及专业具体如下:

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对口计划单招计划普招计划专业合计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460704智能网联汽车技术00100100
460312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005050
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95105100300
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110110100320
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100115115330
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406050150
460102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255025100
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55055150
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20201050
信息工程学院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00100100
510205大数据技术856055200
510203软件技术408080200
510204数字媒体技术4510055200
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758095250
510214工业软件开发技术445650150
510207信息安全技术应用756065200
460609无人机应用技术5010050200
经济管理学院530305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005050
530811低空物流技术与运营005050
530302大数据与会计455055150
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252550100
530701电子商务755570200
530605市场营销353035100
530802现代物流管理405060150
旅游与康养学院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507080200
590301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005050
520601康复治疗技术205080150
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4850150
520801健康管理423860140
540101旅游管理20201050
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54025100
540201餐饮智能管理20201050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440604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008080
440103古建筑工程技术004040
440106建筑室内设计455055150
440101建筑设计304545120
440301建筑工程技术25151050
440501工程造价252550100
550104产品艺术设计30303090
550117人物形象设计30303090
550113广告艺术设计15152050
560208影视多媒体技术505050150
师范教育学院570102学前教育904080210
570103小学教育070220290
鹿寨分院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12030
150
530701电子商务8020
100
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7218
90
550117人物形象设计8020
100
合计2000200026006600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专科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全国统考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位次高者优先录取。普招录取中,我校根据出档情况对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专业组科目设置,我校不限选考科目。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职教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申报本校高职对口和高职单招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6年广西职教高考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职教高考、职教高考总成绩未达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报名身份、选考科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等,依照排序规则,按 1:1比例向本校投档,本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计划录取。

本校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总成绩高低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桂教职成〔2025〕41 号文件第九条第二款的排序规则,按照位次高低依次进行录取。

高职对口考试招生和高职单招考试招生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在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招生考试录取。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在“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2026年底。

 

第五章 费用与奖助政策

第十一条  本校各项收费均依法依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学生奖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

专业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460102

三年

7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三年

7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三年

7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三年

60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60704

三年

7500

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

460312

三年

7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三年

75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0210

三年

6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三年

7500

建筑设计

440101

三年

6500

建筑室内设计

440106

三年

65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三年

6000

古建筑工程技术

440103

三年

7000

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

440604

三年

7000

工程造价

440501

三年

6000

产品艺术设计

550104

三年

7500

广告艺术设计

550113

三年

7500

人物形象设计

550117

三年

6500

影视多媒体技术

560208

三年

7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三年

6000

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

530305

三年

6500

低空物流技术与运营

530811

三年

65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三年

6000

市场营销

530605

三年

6000

电子商务

530701

三年

70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三年

6000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三年

8000

健康管理

520801

三年

80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三年

8000

旅游管理

540101

三年

55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三年

6000

餐饮智能管理

540201

三年

750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590301

三年

65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90302

三年

7000

学前教育

570102K

三年

6000

小学教育

570103K

三年

70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三年

7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三年

6000

软件技术

510203

三年

6000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三年

75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三年

75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0207

三年

75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三年

7500

工业软件开发技术

510214

三年

7500

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本校收费公示信息,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最高限参照(桂价费〔2015〕74号)文件规定。

(二)住宿费

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人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桂价费字〔2015〕88号文件。在自治区物价局最高限价内备案,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超过另行收取。加装空调另外加收150元/年。)

(三)其他费用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

补办证(卡)工本费每证(卡)不超过10元;校园一卡通每卡不超过30元,首次办理不得收费;学校医务室收费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超定额住宿水电费按价格主管规定的水价、电价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收费标准34元/立方米;网络使用费不超过30元/户/月。

2.代收费用项目

课本费:预收600元/生/学年,据实结算。(最高不超过600元,新生当年教材费除外,可按学年预收。)

新生入学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军训服装费:按实际进价收取,只收取一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24年版)》的有关规定办理退费。

(五)国家和地方学生资助政策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2.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700元/人/学年、二等3700元/人/学年、三等2700元/人/学年;

(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2024年秋学期起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2024年秋学期起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人/学年;

(6)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7)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升高职的全日制高职生,2000元/人/学年。

(六)校内设立的奖助项目

(1)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奖金额度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奖励5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奖励300元/人/学年。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监督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诉和举报。

第十四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诉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办公室将在收到申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十五条  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本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六条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一)身体健康要求

本校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广告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其他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邮政编码545036

2.学校官网:http://www.lcvc.edu.cn/

3.招生网站:https://www.lcvc.edu.cn/zsjyc/

4.咨询电话:0772-5331029(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00)。

5.监督电话:0772-2752383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6.监督举报邮箱:lcvcjjjcs@163.com。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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