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Chapter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可 名 湖 畔 02 Chapter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校 图 书 馆 03 Chapter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间可免费参加校内“雅思英语卓越班”项目,免费参加一次短期国际交流项目。 2.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专业。 (四)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体 育 场 04 Chapter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宿 舍 楼 05 Chapter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七条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du.cn 电子邮件:zhaosheng@zjhzc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9936688 招生咨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处 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06 Chapter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 举报投诉邮箱:jw@zjhz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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