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繁荣校园体育文化,2021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一)学校全称:浙江财经大学。
(二)学校国家代码:11482,浙江省代码:0016。
(三)浙江财经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及以上专业占全校专业的53%。学校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已成为浙江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
二、招生项目
游泳、乒乓球、女子足球。
三、招生计划、层次及范围
项目 | 招生人数(0-38) | 文化课单独考试(0-7) | 本科二批线65%(0-11) | 本科二批线(0-20)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游泳 | 0-14 | 0-2 | / | 0-4 | 0-3 | 0-2 | 0-3 |
乒乓球 | 0-15 | 0-1 | 0-1 | / | / | 0-6 | 0-7 |
女子足球 | 0-9 | / | 0-3 | / | 0-4(其中守门员0-1人) | / | 0-2 |
前卫(0-4)、守门员(0-1)、前锋(0-2)、后卫(0-2) |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计划不超过38人,各招生项目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层次:本科。
范围:面向浙江、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河北、江苏、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安徽、河南、辽宁、四川、江西、湖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招生。
四、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近三年(2018年9月及以后)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按照我校高水平乒乓球队参加全国比赛的要求,乒乓球项目不接受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甲A联赛注册运动员和全运会预决赛、全国锦标赛决赛注册、报名及参赛运动员报名。
按照我校高水平足球队参加全国比赛的要求,女子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全国女子足球联赛(含超级、甲级)、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全国女子足协杯赛(含联赛预备队和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的运动员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21年3月5日9:00至2021年3月11日12:00
六、招生程序
(一)考生申请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11日12:00前登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http://gsp.zufe.edu.cn,注册后按报考项目填写报名信息,在线生成报名表,逾期无法报名。
2.寄送材料:报考考生须于2021年3月12日前(以考生当地邮戳为准)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专递封面请备注清楚“XX项目高水平报名材料”。所有报考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注意保存好相关材料原件。
(1)报名表原件: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并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照片:与报名表上同底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请注明报考项目和姓名);
(4)学历证明: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5)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6)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证明(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页面打印为准);
(7)运动成绩证明: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并与报名条件相符名次比赛的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
注: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名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还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9月及以后)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成绩证明。
(8)秩序册: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并与报名条件相符名次比赛的秩序册封面及相关页复印件;
(9)主力队员证明: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赛事组队单位出具的主力上场队员的证明。
上述材料逾期寄送或有缺项,视为报名无效。
(二)初审
我校将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考生寄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于2021年3月23日之后登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三)现场确认、测试及相关事项
1.现场确认
乒乓球项目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时间:4月7日8:00至12:00。
地点:下沙校区行政楼102B会议室。
考生必须由本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并配合进行材料查验与确认。
考生本人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后,领取准考证并参加测试。
2.专项测试
(1)游泳、足球项目
游泳、足球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一测试,我校不再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全国统一测试相关安排由国家体育总局另行通知。游泳项目考生参照附件1项目报名全国统一测试。
(2)乒乓球项目
乒乓球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分为“文化课单考组”和“本科二批线组”两个组别进行。选择“本科二批线组”的考生需先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文化课测试成绩排名前80%的考生方可获得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资格。
学校文化课测试科目:英语、数学
学校文化课测试时间:4月7日13:00至15:00。
体育专项测试时间:4月8日,乒乓球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具体考试安排视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3)相关事项
①文化课单考: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可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考,其他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单考的考生,自行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注册、报名缴费。
②我校于测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
③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事先须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测试途中及测试期间),报到时向我校提交保险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④招生测试费为110元,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缴纳。现场报到及测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确定和公示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须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人选。
2.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拟录取公示的考生,不再享有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资格。
3.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按各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签约资格考生。签约资格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来校签订《浙江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全国体育专项统测游泳、足球项目考生还需带齐报名材料原件,学校进行原件审核,材料不齐者,不予签约。签约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签约者视为放弃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资格。
4.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公示。
(五)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确认入围我校高水平二级运动员和未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单考的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经所在省(市)招生部门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予以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人数不超过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由我校提出申请,报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部门批准后方可录取。
2.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考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按体育专项校测成绩为准择优录取,人数控制在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以内。经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4.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实施新高考改革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执行。
七、附则
(一)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将给予一定奖励。
(三)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收费,具体按《浙江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7557163。
(五)联系办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本科招生办公室:0571-87557456、87557480。
体育部办公室:0571-86735787。
本科招生网:http://zs.zufe.edu.cn。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网:http://gsp.zufe.edu.cn。
交通路线:就近乘公交B1至下沙高教东区站或地铁1号线至文海南路转车可达。
本章程由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浙江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