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21年外语类及学科竞赛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1-01-14 19:02 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评论
兰州大学
甘肃兰州市-公办-综合类
985
211
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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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特色鲜明,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103个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先后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选拔优秀创新人才,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兰州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2021年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一、招收对象

    1.获得教育部规定的外语类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得教育部规定的推荐保送生资格的高中阶段入选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语种要求

招生计划

英语

英语

0-10

日语

不限

0-10

俄语

不限

0-10

德语

不限

0-10

    (二)奥林匹克竞赛保送生招生计划0-10人。(招生专业详见报名系统)

    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专业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要求

    考生须于2021年1月13日至1月21日下午17:00通过“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自行网上注册报名,完整且准确填写后提交,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

    1.《兰州大学2021年保送生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和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陈述(在报名系统提交)。

    3.学生个人高中期间的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近半年全身立姿彩色照片(电子版即可)。

    5.近两个月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检查内容与高考体检相同)。

    6.竞赛获奖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奥林匹克竞赛类考生需提供,外语类考生无需提供)。

    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初审

    我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请考生于2021年1月26日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查询初审状态,初审合格者进行考试确认后方可参加我校的下一步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考察。

    2.考核方式

    远程线上考核。

    3.考核时间

    报名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1年2月28日参加考核,将根据国家相关安排、疫情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时间调整,最终时间以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报名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入围校考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通知安排参加考前测试和正式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校考资格。

    4.相关要求

    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有效,确保本人能够及时查看到我校相关考试通知短信或及时接打电话,确保联系畅通,否则将由考生承担相关后果。

    (三)资格确定

    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和保送生考核成绩,结合教育部公布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或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zsb.lzu.edu.cn)查询预录取结果。

    (四)相关说明

    若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调整材料审核或考核时间,我校将视具体情况调整相关安排并提前发布公告。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保送生考核的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内地考生)。

    (二)外语类保送生不能转专业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六、监督办法

    (一)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拟录取学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拟录取考生如不具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保送生资格,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5196678。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咨询):zsb@lzu.edu.cn

    八、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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