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面向
中职毕业生
对口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池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 五 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 1.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2.符合免试就学条件的考生不占本招生计划。 3.享受免职业技能考试录取的考生人数包含在相应专业的招生计划中,且优先录取。 六 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6年3月14日10:00至3月17日17: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含院校报名环节) 我校于3月19日9:00至17:00现场开展校考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交的一律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地点:办公南楼202(教务处会议室)。 资格审核材料:应届生提交三年及以上学制中职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1),学籍证明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生提交中职毕业证内页。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 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缴费时间同资格审核时间。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文件核准的60元/生标准缴纳。逾期未缴费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2. 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领取: 3月24日14:00起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登录对口招生考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 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 职业技能考试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5年修订版)》执行,对应考试内容详见下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31日后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登录对口招生考试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2)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按照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成绩发布公告中的要求申请复核。查分结果如有误将在4月3日前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成绩复核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 八 录取 (一)录取规则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技能测试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在文化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相应合格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文化素质测试科目、专业理论考试科目、技能测试科目。 (二)计划调整规则 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 (三)录取 4 月7日前,我校将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考生录取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 鼓励政策 (含此类考生资格审核及录取办法) 1.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可享受免试就学资格。符合免试就学条件的考生填报我校的专业志愿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近三年来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我校志愿,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且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3.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资格审核及录取办法: 符合免试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填写《池州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免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当地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申请表、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符合鼓励政策第1条的考生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符合鼓励政策第2条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计划直接录取。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职业技能考试。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相应加分。 十 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池州学院。 十一 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66-2748628、2748708,举报邮箱:zsb@cz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池州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0566-2748628、2748627(传真) (二)学校网址: http://www.czu.edu.cn (三)招生信息网: http://zs.czu.edu.cn (四)电子邮箱: zsb@czu.edu.cn
附件可下载:
附件:
1.池州学院 2026 年中职对口招生学籍证明(模板)
2.池州学院 2026 年中职对口招生免试(加分)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