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招生代码:4145014694
3.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学院北路1号
4.学校简介: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坐落于梧州市,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校致力于为建设壮美广西培养优秀的大健康人才,开设中医学、护理、药学等21个专业,已形成以医药学科为核心,康养、护理、医学检验为特色的优势医学专业群,专业建设成果尤为突出。中医学专业成功入选第一批广西民办高校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项目。办学以来,学校深耕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培养领域,已为区域大健康产业输送“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1万余人,切实扛起桂东地区医学人才培养的重任。
学校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40.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7100万元。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913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比39.5%、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5.1%、硕博教师占比25.1%,构建了一支“教授领衔+行业专家协同”的复合型教学团队。拥有中药标本馆、人体生命科学馆、护理实训中心等先进实验实训中心,以及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等8所附属医院、98家教学实习基地、111个校企合作单位。在校学生1.7万人,学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均居全区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建校以来,学校获“广西5A级社会组织”“留桂就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广西绿色学校”“梧州市五星级党组织”“梧州市医卫工匠学校”等荣誉,并担任广西康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广西医疗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普通高考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高考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考试组织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考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6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经审核通过后,由官方报考指南、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招生专业
本校设有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药膳与食疗、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电子商务、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21个专业,学年制均为3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络录取方式,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投档比例。区内投档比例设置在100%,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2.按设置有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3.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4.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5.我校原则上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官网(https://www.wuzmc.edu.cn/)公示。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 |
中医学 | 520401K | 三年 | 16600 |
中医康复技术 | 520416 | 三年 | 12600 |
中医养生保健 | 520417 | 三年 | 10500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520803 | 三年 | 10500 |
护理 | 520201 | 三年 | 13000 |
助产 | 520202 | 三年 | 12600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三年 | 10500 |
药学 | 520301 | 三年 | 12600 |
中药学 | 520410 | 三年 | 12600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490103 | 三年 | 12600 |
药膳与食疗 | 520418 | 三年 | 12600 |
医学检验技术 | 520501 | 三年 | 12600 |
医学影像技术 | 520502 | 三年 | 12600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520508 | 三年 | 12600 |
口腔医学技术 | 520504 | 三年 | 12600 |
医学美容技术 | 520507 | 三年 | 12600 |
眼视光技术 | 520901 | 三年 | 12600 |
康复治疗技术 | 520601 | 三年 | 12600 |
运动健康指导 | 570308 | 三年 | 10500 |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 | 520704 | 三年 | 1050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10500 |
(二)住宿费如下:
1.1600元/学年(高级公寓式、带空调、洗衣机、独立卫生间)
2.1800元/学年(高级公寓式、带空调、洗衣机、双卫生间、带电梯)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自愿原则收取,据实结算。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吨。
2.代收费。2026级新生:书籍费800元/人年度(年度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军训服装费100元/人(按实结算);体检费200元/人(按实结算);工作服、听诊器200元/人(按实结算);每月定额免费用电、冷水用量分别为5度/人/月、5吨/人/月,超过定额水电收费,冷水费按2.53元/吨计收;电费按0.544元/度计收。具体可查看我校收费公示,公示网址如下:(https://part.wuzmc.edu.cn/Xwgk/?list_39/=),退费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奖助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构建以“奖、助、贷、减、免”为主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及学校彬生奖学金(10000元/年/生,高考统考本科分数线上且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大一新生可参评)、济世助学金(1000-2000元/年/生)、学生双创项目资助(3000-5000元/年/项)等各类奖助项目,学校每年提供勤工俭学岗位1000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或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具体奖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政策规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请和举报。
第十三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诉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办公室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类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健康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报读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食品营养与健康、药膳与食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眼视光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2.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3.鉴于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学习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4.男生慎报助产专业。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学院北路1号
2.学校邮政编码:543199
3.学校官网:https://www.wuzmc.edu.cn/
4.招生网站:https://zsb.wuzmc.edu.cn/
5.咨询电话:0774-3118888、0774-3119999(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
6.监督电话:0774-3116606、15777197223、18677405025(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
7.监督举报邮箱:wzyzjw01@163.com。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