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同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办市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扬州市职业大学成立于198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6年创办的高邮师范传习所,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扬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学校全称:扬州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90 办学性质:公办市属全日制本科 办学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翠岗路255号(瘦西湖校区) 扬州市高邮市正通新路1号(高邮湖校区) 报考类别 计划 类型 专业 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外语 语种 学费 (元/年) 统考 科目 备注 机械工程类 普通类 01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40 不限 58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瘦西湖校区 机械工程类 普通类 02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 40 不限 58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瘦西湖校区 土木建筑类 普通类 03 测绘工程技术 40 不限 58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高邮湖校区 资源环境类 普通类 04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 40 不限 58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高邮湖校区 美术设计类 普通类 05 服装工程技术 40 不限 5800 大学语文 专业综合 高邮湖校区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6人间)、1200元/年(4人间)。住宿费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514-87697000 监督电话:0514-87693002 学校网址:https://www.yzp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y.yzpc.edu.cn/ 通信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255号,邮政编码:225009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