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6年3月28日—4月2日
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站
(二)现场复试专业:
注:单独考试考生为现场复试。 (三)网络远程复试专业:除上述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二、考试要求 (一)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了解。考生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通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生须服从学校及报考学院的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段内进行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要素颜、露耳、束发参加复试,不得佩戴耳机,远程复试考生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远程复试考生复试时应正对主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且双手平放于桌面,双手和头部应完全呈现在复试评委可见画面中。 三、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进入复试的考生要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具体安排。 考生在确定进入复试后,应按学院通知要求,及时联系报考学院,确认联系方式(本人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如何联系和确认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通知。 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二)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网络环境及设备要求。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满足复试要求的网络环境与设备。 1.应在安静、封闭、光线适中且网络条件良好的房间进行复试,房间要保持整洁、干净,除复试必需设备之外不得摆放其他电子设备、不得留有任何书籍,并确保复试期间单独在场。 2.须按照“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或使用两部手机。一台设备(最好是电脑)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手机)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如必须使用智能手机,建议用Wi-Fi联网,并于复试开始时将手机切换为飞行模式,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造成网络中断。 复试期间,考生应确保用于复试的网络终端的畅通性,关闭微信、QQ等软件的音视频通话功能,并退出微信、QQ、闹钟、音乐等与考试无关的应用程序。 3.复试采用的软件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安装复试所需软件(例如使用学信网面试系统所需的谷歌浏览器和人脸识别所需的学信网APP软件等)。学信网使用说明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三)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要按照学院通知安排进行提前调试和模拟演练。 (四)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五)网络远程复试设备调试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连接后有明显杂音。 措施:退出所有运行的无关软件;或重启电脑,仅运行指定平台。若周围有噪声源,则尽量远离噪声源或将麦克风背向噪声源。 2.连接后学校不能看到考生图像。 措施:重启电脑,仅运行指定平台,保证摄像头不被其他程序占用。 3.连接后学校不能听到考生声音。 措施:重启电脑,仅运行指定平台,保证麦克风不被其他程序占用。 4.切换系统后声音变小。 措施:调整系统麦克风输入、扬声器输出音量设置。 5.经过集中演练确定网络环境不佳。 措施:建议复试当天调整到网络较好的亲戚同学家或酒店房间;确定为硬件问题的,务必及时采购补充。 6.学信网验证次数过多,无法登录考场。 措施:联系复试学院登记信息,由复试学院处理。 7.现场复试的考生按学院复试须知中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四、复试流程 (一)网络远程复试 1.考生准备 考生应采用实名制账号登录系统并进行实人验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 2.考生等候 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候考区,并按要求对入境画面进行调试。 3.考生复试 (1)考生首先进行中文自我介绍,仅介绍姓名及报考专业。 (2)考生通过视频向评委展示复试场所全景信息。 (3)考生按评委提示,顺序进行外语自我介绍、外语口语问答、专业知识问答、毕业设计问答等环节。考生回答问题时应正对声音采集设备、控制语速,并在每个环节回答问题结束后,考生应向复试评委报告“答题完毕”。 (4)若复试中途出现网络卡顿严重或掉线,则该名考生暂缓,由候场考生先行复试,暂缓考生听从考场安排重新排队候场。对复试中途掉线的考生,要求在3分钟内与该复试组联络员取得联系。对掉线后3分钟内不能取得联系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复试 1.考生按复试准考证要求进行笔试。 2.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复试的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在官网发布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培养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为定向在职人员,须与我校、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不能提供单位签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正式录取。《定向就业协议书》收取时间及方式,见报考学院通知。其他考生如有在职攻读的,请在复试前向学院说明。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