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8,学校在各招生省份的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入选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太湖之滨无锡市,占地面积近1200亩,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专兼职教师800余人,教科研仪器设备总额2亿多元,拥有各类藏书76万册。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各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按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与实施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除定向培养军士项目外,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为:以高考成绩为主,学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执行。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对江苏省和江苏省外普通类和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九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组)录取原则为: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清”的录取方式。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对于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根据“获奖情况”的等级,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所有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根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确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确定)。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落实“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文件执行,每年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近1500万元;“勤”即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自食其力平台;“助”即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爱心100%”阳光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贷”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即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残疾学生(持有残疾证)、建档立卡学生(持市县级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可到学校办理减免学费手续;“补”即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性困难的补助,如特困生生活补贴。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邮政编码:214153
咨询电话:0510-85811518、85198118、83332168
招生传真:0510-85812303
电子信箱:zjb js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3298150
招生监督邮箱:jw js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xx.jsit.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官网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内容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