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志愿填报时请仔细核对专业代码与备注。
报考、志愿填报政策按照《浙江省2025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执行。详细通知见:(https://www.zjzs.net/art/2024/1/3/art_49_5660.html)。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专业所属校区安排详见招生计划表备注栏。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