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者大成,“应”有你在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5年普高招生计划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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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13657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 招生计划为7452人 较去年增加了485人 其中,广东省内计划招生6976人 招生省份除广东省外,在广西、海南、福建、湖北、湖南、江西、浙江、江苏、安徽、山东、辽宁、内蒙古、四川、陕西、新疆等15个省份均有招生。 2025年,我校共有50个招生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在广东省内的普通历史、普通物理、美术与设计、播音与主持、音乐、体育等类别均有招生。 学校积极开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与华为、科大讯飞、优必选等知名品牌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开设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机器人工程、自动化等6个校企联合培养创新班。 此外,我校2025年新增的招生专业有新能源汽车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等3个新兴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单设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信息详见学校官网或《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其他省(区、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