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26-06-03 14:55 沈阳音乐学院 评论
沈阳音乐学院
辽宁沈阳市-公办-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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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情况

(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招生专业及办学地点:

1.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办学地点:三好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2.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办学地点:长青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

3.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办学地点:桃仙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

(三)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1万平方米(约合751.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5平方米;生师比8.0:1;专任教师121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4%,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07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686.5元;图书76.5万册,生均图书74.3册。

(八)宿舍分配: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6/8人间,按院(系)和专业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实行文理科(历史学/物理学科类)兼招。

(二)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以各省公布为准。

(三)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四)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仅开设英语公共课程。   

(五)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六)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

(七)我院无预留计划,无华侨港澳台计划。

 

三、专业设置

(一)校考专业(三好校区)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生)

教学单位

音乐学

130202


30

五年

8800

音乐学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

16

14000

作曲系

视唱练耳

2

四年

录音艺术

130308


15

音乐表演

130201

乐队指挥

1

15400

合唱指挥

4

美声演唱

121

声乐歌剧系

民族声乐演唱

73

民族声乐系

钢琴演奏

47

钢琴系

手风琴演奏

4

长笛演奏

10

管弦系

双簧管演奏

4

单簧管演奏

10

大管演奏

5

古典萨克斯演奏

8

圆号演奏

6

小号演奏

6

长号演奏

4

大号演奏

2

小提琴演奏

27

中提琴演奏

5

大提琴演奏

12

低音提琴演奏

5

竖琴演奏

1

古典吉他演奏

1

古典打击乐演奏

5

音乐表演

130201

竹笛演奏

3

四年

15400

民族器乐系

笙演奏

3

唢呐演奏

5

管子演奏

1

柳琴演奏

2

琵琶演奏

11

阮演奏

3

扬琴演奏

5

古筝演奏

20

古琴演奏

4

箜篌演奏

3

二胡演奏

16

板胡演奏

1

大提琴演奏

3

低音提琴演奏

1

民族打击乐演奏

4

 

(二)校考专业(长青校区)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生)

教学单位

音乐学

130202

美声与钢琴

163

四年

15400

音乐教育学院

声乐教育系

民声与钢琴

95

民族声乐教育系

键盘器乐与声乐

168

键盘器乐教育系

管弦器乐与声乐

75

管弦器乐教育系

民族器乐与声乐

76

民族器乐教育系

音乐表演

130201

流行演唱

61

现代音乐学院

流行声乐系

流行萨克斯演奏

10

流行器乐系

电吉他演奏

11

电贝司演奏

5

流行打击乐演奏

16

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

8

电子管风琴演奏

24

电子管风琴系

舞蹈学

130205


109

14000

舞蹈学院

舞蹈教育系

音乐表演

(中外合作办学)130201H

流行演唱

70

65000

(国内学习)

国际教育学院

注: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四年赴意大利学习阶段的学费,按照意大利 CPM 音乐学院当年招收国际学生统一学费标准执行。

(三)校考专业(桃仙校区)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生)

教学单位

舞蹈表演

130204

中国古典舞表演

64

四年

15400

舞蹈学院

中国古典舞系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77

中国民族民间舞系

芭蕾舞表演

32

芭蕾舞系

国际标准舞表演

18

国际标准舞系

现代舞表演

18

现代舞系

舞蹈编导

130206


16

14000

舞蹈编导系

 

(四)省级统考专业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考方向

学制

学费(元/年.生)

教学单位

音乐教育

130212T


四年

8000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系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键盘乐器修造

14000

音乐科技系

弦乐器制作

管乐器维修

乐音与健康

表演

130301

影视表演

13000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系

歌舞剧

音乐剧系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311T


14000

影视摄影与制作系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13000

播音与主持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140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五)普通类专业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生)

教学单位

艺术史论

130101

四年

8000

音乐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13000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系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资助办法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章程“三、专业设置”,最终以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800元/人/学年;长青校区6人间1000元/人/学年,8人间800元/人/学年;桃仙校区4人间1200元/人/学年,6人间1000元/人/学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助学办法

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奖助学金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

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人/年,二等315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3.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三等15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奖励500-5000元/人/年不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按获奖等级奖励500-20000元/人/年不等)。

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中外合作办学与国际教育学院

我院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沈阳音乐学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院合作举办的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考方向为流行演唱。学生录取后就读于我院国际教育学院。有关说明如下:

(一)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二)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1.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与我院招收中国籍学生执行相同招生政策和标准。

2.招生计划70人/年。

(三)培养模式

按照中意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培养方案,引进意方师资和核心课程。意方按规定正常派出教师赴沈阳音乐学院,由中意双方教师共同授课。注册中意双方学籍。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在沈阳音乐学院学习。

1.学生完成第一年至第三年规定的学业,符合申请就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自愿申请前往意大利CPM音乐学院完成第四年学习。

2.未申请前往意大利CPM音乐学院的学生继续在我院完成第四年学习。

(四)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1.第四年赴意大利学习的学生,完成我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院课程,符合我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院的毕业条件,将获得由沈阳音乐学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院颁发的两校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沈阳音乐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意方证书获得意大利教育部和欧盟认证,同时获得中国教育部涉外监管网认证)。

2.第四年未赴意大利学习的学生,将在我院完成第四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沈阳音乐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报考要求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各省(区、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条件。

2.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院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子科类与我院艺术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且达到省级统考相应子科类本科成绩合格。我院各招考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202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校考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202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省级统考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有关省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办。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凡不符合考生属地高考报名条件、报考类型(艺术类考生)、省级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选考科目要求等,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及校考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点设置

2026年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点设在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三)报名方式

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缴费,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四)报名须知

1.按时完成报名缴费。报名及缴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系统将关闭,未按时进行报名与缴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报名时间及安排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2.及时获取报名信息。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详细阅读有关要求。考生应详细阅读并理解《202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严格执行操作流程。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

5.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专业方向不得兼报。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各专业方向不得兼报。

(五)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六)报考费用

初试费每专业100元,复试费每专业100元;初试、复试一试考试的专业收费200元。

 

八、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方式

专业考试方式最终以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为准。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二)最终成绩计算(校考专业)

1.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系):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未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视为校考不合格。

2.作曲、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及录音艺术专业: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初试专业笔试科目未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则无法获得复试资格,复试专业笔试科目未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视为校考不合格。

3.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学院):主项成绩70%+副项成绩30%为专业最终成绩。

4.舞蹈学专业:所有科目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5.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

6.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专业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校考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要求全程参加所报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缺考任一科目考试,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视为无效。

2.报考分初试、复试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

3.考生须严格按抽签序号次序参加考试。

4.未按考试要求内容进行考试的,将相应扣分或不得分。

5.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考场主任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做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6.报考我院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学院)的考生,其演唱声种及演奏乐器具体要求详见如下:

教学单位

演唱声种

演奏乐器

音乐教育学院

声乐教育系

美声

钢琴

民族声乐教育系

民声

钢琴

键盘器乐教育系

美声/民声/流行

钢琴、手风琴

管弦器乐教育系

美声/民声/流行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打击乐

民族器乐教育系

美声/民声/流行

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板胡、民族打击乐、马头琴

7.校考专业最终成绩和成绩复核流程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最终成绩有异议,可按照我院公布的时间和流程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仅限漏评、登分和统分错误,对于评分标准、评卷宽严异议不予受理。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均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考试纪律

艺术类专业校考线上考试和现场考试均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须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国家考试法律法规和我院本科招生考试相关纪律要求,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录取原则

我院执行各省级(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教育等非校考专业执行各省(区、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高考加分政策不适用于我院不做分省的校考专业计划。

(一)校考专业

1.报考我院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省级统考相应子科类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校考各招考方向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2.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各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进行破格录取,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

Ⅰ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依据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音乐类【Ⅰ类破格奖项列表】

国内顶级比赛: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

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      肖邦国际钢琴比赛

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      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

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   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

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    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

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          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

利兹国际钢琴比赛            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舞蹈类【Ⅰ类破格奖项列表】

国际赛事:

序号

名称

国家

举办地

类型

名次

1

瓦尔纳国际芭蕾舞比赛

Varna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保加利亚

瓦尔纳

芭蕾舞

大奖、一、二、三、四等奖

(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

2

莫斯科国际芭蕾舞比赛

Moscow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俄罗斯

莫斯科

芭蕾舞

3

赫尔辛基国际芭蕾舞比赛

Helsinki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芬兰

赫尔辛基

芭蕾舞

4

美国杰克逊国际芭蕾舞比赛

USA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美国

杰克逊

芭蕾舞

5

法国巴黎国际舞蹈比赛

Concours International de Danse de Paris

法国

巴黎

芭蕾舞

大奖、一、二、三等奖

(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

6

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

Prix de Lausanne,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瑞士

洛桑

芭蕾舞

7

纽约国际芭蕾舞比赛

New York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美国

纽约

芭蕾舞

8

日本名古屋芭蕾、现代舞比赛

Japan international ballet & modern dance competition

日本

名古屋

芭蕾舞

 

国内赛事:

序号

名称

类型

名次

1

“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个人单项终评展演者

(优秀表演人才)

2

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文化艺术赛道二

舞蹈表演小组

金奖

(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中国舞表演”  一等奖及以上)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3.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二)省级统考专业

1.报考我院艺术与科技、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2.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三)普通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无艺术类省级统考及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成绩末位同分者,执行各省份关于末位同分的投档规则。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均无体检受限要求。

 

十、入学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待入学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销假。未请假及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不予注册学籍。

辽宁省内和辽宁省外年满18周岁以上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户口;截至报到日期,未满18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三好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户籍学生为走读生,长青校区沈阳市二环以内户籍学生住宿自愿,其他所有新生均须住校。  

 

十一、联系方式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05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均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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