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1.4万平方米(约合321.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4平方米;生师比27.8:1;专任教师24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7.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0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152.7元;图书42.3万册、生均图书48.8册。
7.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6人间。2026级新生入学宿舍分配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
3.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1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3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4 | 430401 |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5 | 520201 | 护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6 | 520202 | 助产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7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8 | 520805 | 医学营养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9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0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1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2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3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4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5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6 | 540105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7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8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9 | 410303 | 畜牧兽医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0 | 410304 | 中兽医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1 | 410305 | 宠物医疗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2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鞍山市发改(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费标准为每年1000元/生(6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措施: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年10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6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包含每年4800元/生、3150元/生两个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未涉及。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专业没有其他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分数依据为投档成绩(含小数点后排序分,下同),无专业级差。
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 (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若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且报考同一专业的进档考生,依然相同,经校招生委员会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研究决定录取专业志愿。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2-8402585 8402068
学校网址:https://www.aszyjs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