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6-05-21 19:07 河北科技大学 评论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石家庄市-公办-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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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标识码:4113010082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七)学校概况:河北科技大学是河北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设有21个教学学院(部),66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医学、艺术学、交叉学科十大门类。现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现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教职工22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019人。拥有国家级人才21人次,省部级人才162人次。省级教学名师26人。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2项,获批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9项,获批河北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2项。5个专业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专业被确定为河北省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13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6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全国高等学校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10余项,其中一等奖19项、二等奖73项。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承担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在校学习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需求、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2026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考与录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第九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第十条 对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执行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即对进档考生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分专业时适用。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中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提醒考生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一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能源化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二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应用物理学等专业。

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应急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第十二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根据投档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

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文史、理工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部分省份录取办法

1.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hebust.edu.cn/)

2.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3.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录取要求及录取办法

1.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美术各专业(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录音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服装表演类统考成绩。要求女生高考体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男生高考体检身高不低于180厘米,录取批次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戏剧影视导演类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在省外招生的各艺术类各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该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份不实行以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批次以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在省外招生的艺术类——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服装表演类统考成绩。建议女生高考体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男生高考体检身高不低于180厘米,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谨慎报考。录取批次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00分;法语专业招英语语种或法语语种考生。



第五章   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五条 河北科技大学澳联大信息工程学院是教育部2019年批准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院校分别为河北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开设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主要专业课程由澳大利亚联邦大学教师采用英语授课,澳方教师承担不少于二分之一的专业课程。学生入学后须满足澳方对其英语水平的要求方可进入澳方承担的专业课程学习。办学模式为4+0双学位,即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要求,达到颁发双方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河北科技大学巴黎电影视听技术学院是教育部2025年批准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院校分别为河北科技大学与法国巴黎高等视听制作学院,开设动画、录音艺术和影视摄影与制作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主要专业课程由法国巴黎高等视听制作学院教师采用英语授课,法方教师承担不少于80%的专业课程。办学模式为4+0双学位,即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要求,达到颁发双方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法国巴黎高等视听制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主要专业课程由澳大利亚联邦大学教师采用英语授课,学生入学后须满足澳方对其英语水平的要求方可进入澳方承担的专业课程学习。办学模式为4+0双学位,即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要求,达到颁发双方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主要专业课程由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师采用韩语授课。办学模式为4+0双学位,即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要求,达到颁发双方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主要专业课程由韩国祥明大学教师采用韩语授课。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主要专业课程由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教师采用英语授课。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以上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过程中,在专业安排及专业调剂时仅接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按上级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公办普通高校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本科教学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考生,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违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收费等级标准按照《河北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6﹞1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第二十八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深入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发展现状,进行招生咨询、录取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hebust.edu.cn

本科招生办网址:http://bkzs.hebust.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11-81668545

邮箱zhaosheng@hebust.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河北省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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