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7届相关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最新工作部署,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一、调整后的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受理截止:9月6日前
各学院受理学生申请,收取相关证明材料。暂未返校学生可先行提交电子材料,原件9月7日前交所在学院备查。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政策宣讲,确保通知到位,不遗漏一人。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及相关加分材料。
(二)学院审核、排名:9月9日前完成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核申请学生基本条件和奖励加分成果,核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确定学生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申请学生的综合排名及奖励加分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天。如涉及特殊学术专长申请,9月8日12:00前,学院将申请学生名单和特殊学术专长成果等材料报学校审核。
(三)报送拟推荐名单:9月12日12:00前
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及推免工作程序备案表报送教务处。报送材料须确保完整、准确。
(四)学校审定及公示:9月13日—9月19日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9月20日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尽快启动推免工作,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不因时间提前而降低工作标准。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本学院实施细则,严格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从严审核加分和复核。
(三)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推免工作,特别要加强公示公开,确保政策透明,申诉渠道畅通,对相关申诉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向本学院2027届毕业生及相关工作人员传达,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位。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