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022-06-30 11:50 华东政法大学 评论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上海市-公办-政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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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原则

1

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生创造有利于个性发展、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育人环境;

2

公正、公平、公开。

可转专业(方向)的范围

1

原则上,本校开设的已有毕业学生的本科专业(方向)均允许转入。转出学生不受所在专业限制;

2

专业下设方向的,按方向转出或转入,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

为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2022年允许转专业(方向)学生的比例,控制在转入专业(方向)2021级学生总数的5-8%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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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日制本科生各专业(方向/卓越班)允许转入学生的名额登记表》下拉可见全表)

允许转专业(方向)的基本条件

1

申请人为本校各专业2021级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高考外语类保送生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在此次转专业(方向)之范围内);

2

在第一学年学习期间无违纪记录

3

未欠学费

允许转专业(方向)的情况

1

学生确有专长,或对拟转入的专业(方向)有特殊志趣和才能转专业(方向)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方向)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方向)继续学习的;

3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方向)无法继续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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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校转专业(方向)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具有其他可以进行转专业(方向)的正当理由;

5

第3条内容中所指特殊困难一般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学生在本专业就读具有某种学习障碍,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且该情况须经教务处、学生处、相关学院共同商定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1)上文中提及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不具备学习本专业需要的基本能力或者理论知识储备,主要情况如下:

①严重偏科学生明显不适合就读含有相应科目较多课程的专业;

②外语类专业学生因不具备相应的外语知识基础,而无法继续学习的;

③学生能证明就读本专业具有特殊困难的其它情形。

(2)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因身心原因或特殊困难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拟转入专业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一般不高于原专业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并且学习困难情况中不包括学生对本专业的主观兴趣原因。

6

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见《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工作管理办法》(华政办〔2018〕311号)

转专业(方向)的依据和标准

1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工作管理办法》(华政办〔2018〕311号)。

2

根据接收学院提出的附加条件给予综合考虑,并予以确定。

3

接收学院可根据学生申请转入的情况按本学院同级标准进行专门的学业考核。一般考核与拟转入学院专业(方向)密切相关的课程1至2门。

转专业(方向)学生的管理

1

经获准转专业(方向)的学生应当自其入学起算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所转入专业(方向)的全部学分。入学第一年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方向)的课程相同时,如已修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转入专业(方向)课程学分,则可以抵冲。转专业(方向)学生所修总学分超过转入专业(方向)应修学分的,超出部分的学分可抵作转入专业(方向)的任意性选修课学分

2

学生转入新专业(方向)后,必须重新选课(包括退课和选课)。对转入专业(方向)第一学年课程未修读的课程,应合理安排补修,补修课程原则上应随班学习;

3

学生转专业(方向)一旦获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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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转入新专业(方向)的学生,原学号不变,新班级编制工作由相关的学院落实

5

转入新专业(方向)的学生一年级学习期间的年度考评与奖学金评定由原所在学院负责。

工作流程

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于2022年5月19日10:00至6月6日15:00之间进行,申请转专业(方向)的学生务必在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报名,由教务处教学行政科下载流转转专业(方向)申请表  (报名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但可以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1)网上报名流程:

1

进入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主页http://jwxt.ecupl.edu.cn/

2

输入学生个人用户名、密码登陆学生界面;

3

在系统首页上的导航栏上点击【教务管理】下拉框中,选择【转专业】入口,通过点击【申请转专业】菜单中【申请】按钮,选择并填写申请转入的学院、专业、专业方向等信息(每人只能填一项转专业(方向)申请志愿,但可以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确认完成申请(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4

选择【转专业】入口,再次通过点击【申请转专业】菜单,可见已操作的转专业(方向)申请记录,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对已提交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超过期限不再受理(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2)纸质表格:

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由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根据学生在教务系统上的申报情况,下载流转《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申请表》。

转专业(方向)申请表中关于调剂志愿选项实施细则如下

1

学生申请转入法学专业(方向)(包括知识产权专业)未成功且同意调剂,如其它法学专业方向接收计划数未录满的,学校将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和相应绩点对未被录取而同意调剂的同学进行选拔录取

2

学生申请转入法学以外专业(方向)未成功且同意调剂,如本专业所在学院的其它专业(方向)接收计划数仍未录满的,学校将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和相应绩点对未被录取而同意调剂的同学进行选拔录取

3

写“否”或者未填写意见视为放弃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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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工作

1

2022年6月中下旬

学校根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拟录取工作

2

2022年6月下旬至7月

学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公示一周

3

2022年9月

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对拟录取学生进行面试,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转专业成功

1

转专业成功的学生,退课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进入新专业(方向)选课时间:另行通知(本次选课学分上限提高至35个学分)

2

下学期开学后学生到相关学院办理转专业(方向)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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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方向)工作日程安排》

其他

1

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对转专业工作中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教务处或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联系方式:

教务处xiaoji@ecupl.edu.cn; 

             xingcaixia@ecupl.edu.cn

      校纪检监察机构:57090496 

                                13917464891       

      电子邮箱:jiwei@ecupl.edu.cn

2022年部分允许转入专业(方向)

附加条件

01

经济法学院

(一)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

经济法学院“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成绩总平均绩点在3.3以上(含3.3)

(二)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成绩总平均绩点在3.3以上(含3.3)。另加评定办法:学业表现与面试分总计100分,其中学业表现占比70%,面试占比30%。学业表现由该生成绩绩点换算得出(绩点最高4.0,该项最高计分为70分),面试最高分30分。学院组成遴选面试小组,重点对学生的外语水平(英语或日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具体时间段和地点另行通知。

排名总分计分公式:非专业课成绩绩点/4.0*70分+面试得分(总分30分)

02

国际法学院

(一)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

优先考虑第一学期英语听说、阅读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或提供能够证明英语水平的其他材料(如雅思、托福考试成绩等)的学生。

(二)2022年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允许转入的附加条件

雅思(A 类)6.5 分以上、托福 93 分以上(IBT)的学生优先考虑。

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将在第五学期赴港学习约4个月相关费用(学分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需要学生自己承担

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的初筛与面试均由国际法学院组织。

排名总分计分公式:第一学期除专业基础课以外的课程学分总平均绩点/4.0*70分+面试得分(总分30分) 

03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1.成绩总平均绩点在3.6及以上

2.英语阅读和听说各单门课程成绩都在80分及以上

3.不接收调剂志愿。

04

刑事法学院

1.侦查学专业

需接受面试,同时必须符合以下六个条件,缺一不可:

1.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第一学期英语听说、阅读成绩每学期在80分以上

3.五官、体型端正;

4.无口吃、重听;无色盲、色弱;

5.视力:裸眼0.5以上

6.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学生体检由医务室和刑事法学院负责。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方向)

一定的数学基础和程序编写与学习能力

05

商学院

商学院所有专业转入的基本条件为绩点3.0以上(含)其中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学(数量金融)、金融学(金融大数据应用)专业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修过高等数学且成绩合格

2.没有修过高等数学,需参加由商学院组织的测试且合格(达到60分)

06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符合学校对于转专业(方向)的相关规定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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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外语学院

1.总平均绩点 3.0 以上

2.大学英语阅读、大学英语听说两门课程的绩点都在 3.0 以上

3.所有转入学生需进行专业面试

08

社会发展学院

1.第一学期已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其专业基础课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

2.第一学期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09

知识产权学院

知识产权专业

1.思想品质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身体(精神)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条件;

2.第一学期课程考试未出现不及格的科目,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2(含3.2)英语阅读、视听说单科总评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

10

传播学院

1.新闻学专业

(1)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3以上

 (2)第一学年有新闻作品、社会实践(学术竞赛)项目者优先

(3)法学类专业学生优先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1)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有重大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3)商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优先

(4)修过历史类课程的优先

3.汉语言文学专业

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有文学作品创作经验者优先

后续问题

课程的删除与重选

学生转专业(方向)一旦成功,教务处将统一为其删除上一学期所选原专业(方向)全部课程,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正常选课程序进行课程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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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程选课时间

为了保证课程的正常选课秩序,根据选课安排,补修课程与重修课程一律安排在每次选课的最后一轮(开学时)进行,保证转专业(方向)学生能及时上课,但不能保证选上理想的任课教师。

补修缺失课程

由于学生转专业(方向)后直接进入新专业(方向)二年级进行学习,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方向)后将会产生大量需要补修的课程,为保证教学质量,学生可通过正常程序进行网上选课并跟班听课

学分的转换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转入新专业(方向)学生在原专业(方向)已修读学分可冲抵新专业(方向)中同名称、同性质、同学分的必修课、通识类课,超出部分的学分全部转入公选课

多修学分应收取学费

学生因转专业(方向)而使公选课学分超出新专业应修总学分的,超出部分学分按照学校规定收费

考试安排

转专业(方向)学生由于需要补修相关课程,由此可能产生补修课程与必修课程考试时间上的冲突,学生必须提前到考试中心了解相关课程考试安排,并据此办理相关课程缓考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咨询考试中心

品德等级评价安排

学生处答复,转专业(方向)学生融入新班级需要过程,转入新专业(方向)的学生第一学年的“品德等级评价”仍在原专业(方向)班级进行

寝室安排

学生处答复,学生寝室是在学生入学时统筹安排的,目前无法调整转专业(方向)学生的寝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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