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国标12809
高校全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邮政编码:215123)
一.学校概况
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IVT),坐落于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由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先生亲自提议,1997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学校成功借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的办学模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办学、校企深度融合、国际合作交流三大办学特色。学校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等五大学院,办学绩效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相继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核方式: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三.招生计划
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总体录取原则: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具体录取方式:
(1)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2)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A.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B.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3)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普通类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1)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2)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测。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00]237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字【2008】208号、苏财综字【2008】60号)号文件精神
(1)文史类专业:为120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14000元/年;
(2)艺术类(美术)专业:15000元/年;
(3)住宿费:1200元/年;
(4)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5)标准如有调整,则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2.奖助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构建了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勤工助学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校的“奖、助、勤、贷、补”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奖助学金种类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额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5000元/年;
(3)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奖额为1000--3000元/年;
(4)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2300--4300元不等;
(5)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助学金,奖额为2000--5000元/年;
(6)勤工助学补助: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7)特殊困难补助:对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学生,学校从爱心基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12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9)其他社会资助:“慧湖立新”助学金、党员关爱基金助学项目等。
六.证书颁发办法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2.学历文凭填写内容:
(1)学校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3)填写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本校某专业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八.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557079,62557072,62557073,62557120
咨询手机:18912790608,18912791962,18912791965
传真:0512-62557770
纪委监督电话:0512-62557061
2.招生网址:http://zs.ivt.edu.cn
3.交通方式:
(1)乘坐地铁2号线→松涛街站下车(4号口出)→步行150米→换乘公交车121路(松涛街创苑路站)上车(园区工业技术学校方向乘4站)→职业技术学院南站下车→步行190米到达学院西校门。
(2)乘坐地铁2号线→金谷路站(1号口出)下车→步行1.3公里到达学院北校门。
※以上交通信息仅供参考,为了不影响您的行程请下载苏州轨道交通“苏e行”APP和苏州公交线路“苏州实时公交”APP及时获取准确线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