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注: 1.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2026级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在校本部;2026级护理、中医康复技术、药学、中药学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在过渡校区;其余专业的学生第一年就读地点在过渡校区,第二、三年在校本部,如果学校新建宿舍2027年8月未能交付使用,在过渡校区就读的部分专业学生返回校本部就读时间适当顺延; 3.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4.住宿费按汕头市物价部门核准收取:校本部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过渡校区住宿费:900-12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 5.教材费按实际订购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