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惠州学院今年继续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定向计划”),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6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研究生层次)”,我校2026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2个专业,共计15个专项计划(本次定向计划纳入各专业总计划中录取),为惠州市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等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现分专业公告如下:
学科教学(语文)定向区域分配情况

学科教学(数学)定向区域分配情况

定向基本原则
1.定向计划为专项指标,专项专用,不能挪作他用,选择定向计划的考生最终只能在该专业限定定向区域中选择1个地区。
2.优先征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定向意愿,并根据总成绩(初试+复试),依次自愿选择定向区域。
3.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满足定向需求,调剂考生根据总成绩(初试+复试)高低选择定向区域。
4.若考生被录取为定向计划考生,需签署定向协议;若不签署协议,则视考生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报到注册。
5.具体录取规则以各招生专业实际为准。
联系方式
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
邮编:516007
联系方式:0752-2529361
招生代码:10577
学校网址:http://www.hzu.edu.cn
学校官方微信:今日惠院
官方咨询邮箱:yjsgl@hzu.edu.cn
备注:
1.考生被录取纳入定向培养计划后,需要与学校、定向县(市)教育局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相关实施办法与协议文本参照附件(若有修订,以教育厅最新下发文件为准)。
2.该类计划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和实习实践费等,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在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规定范围内,除不重复享受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外,享受与其他在校生同等待遇。
3.该类计划学生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后,按照规定通过用人单位面试或考察后获得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