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工程大学202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09-30 09:54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 评论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
安徽滁州市-公办-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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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校简介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始本科教育,2005年更名安徽科技学院,201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多次变迁,2026年更名为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学校占地2600余亩,拥有凤阳校区、龙湖校区和滁州校区,现有16个二级学院,1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67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农科为特色、农工管为主体,多学科相互支持、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2.2万人,累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1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高峰学科、省级特色学科等12个,其中,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本科专业建设突出,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复合应用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等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品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等46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16项。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承担国家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5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42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70余人。全国模范教师、国家级及省级优秀教师11人,国家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10人,安徽省“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领军人才20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等3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5个,省级教学名师30人,省级教坛新秀51人。

学校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40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80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80余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200余篇,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8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各1项。选育省级以上植物新品种48个,制定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37项。授权专利190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600余件,连续多年入围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榜。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开展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项目2400余项。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组织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精心打造“留学安科”品牌,开展专业硕士学位留学生教育,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认真组织学生赴外留学游学,建有国际科研合作平台,与30余所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良好教风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省级以上奖励2584项,其中国家级432项。学生考研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部分专业考取率达60%,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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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全日制。

修业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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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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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专业招生规模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四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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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报考程序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省级招委会应统筹考虑考生规模、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并公布报考点,妥善安排考生报考和咨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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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12月19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19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2.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各门课程考试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发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3.初试组织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我校将根据办学特色,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同时,可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3.我校在复试期间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毕业满2年及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考本科等学习方式)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我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我校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也可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

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收费标准为学制年限内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二)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每年依据省主管部门下达指标进行评审推荐,硕士研究生每生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均可获得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

3、学业奖学金

三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三次评定,每学年评审一次,设四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四等奖学金4000元/人。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助理等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和辅导员助理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100-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5、企业冠名奖学金

部分领域设置企业冠名奖学金,根据学生表现情况,给予2000-10000元/年的奖励。

6、高水平论文TOP5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水平论文TOP5奖励计划”,奖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每年评选5篇,每篇奖金10000元。


九

其他

单位代码:10879

通讯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学知楼118室

邮编:233100

学校网址:http://www.ahst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ahstu.edu.cn/yjs/

联系人:马老师 0550-673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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