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学校代码:1858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正德路8号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计划85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另行通知。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以上专业学习生活地点在江苏省丹阳市正德路8号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眼视光学专业将不予录取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学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院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我院新生宿舍为5人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1-88150388、8815081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学院网址:http://www.nnud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nudy.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正德路8号,邮政编码:212300
监督电话:0511-88150105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