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燕大校发〔2024〕57号)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我校2024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含来华留学本科生、港澳台侨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校院两级转专业条件与要求,详见教务处网站-管理文件-学籍管理-《燕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转专业接收计划 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转专业分为首批和调剂批两个批次进行。首批申请转专业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在调剂批申请转入其他仍有接收余量的专业。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运行服务水平,简化办理流程,自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转专业审核全流程通过“本科教务系统-转专业管理/转专业申请”应用线上进行,学生成绩数据由系统统一导入,申请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流转,由转入学院在转入考核前集中导出,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表。 特别提醒: 1.使用手机浏览器或今日校园APP进行信息填报,可能出现数据异常,导致操作失败,建议使用个人电脑进行报名操作。 2.请相关学生务必关注教务处和学院网站动态,按要求参加转入考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该批次转专业。 五、手续办理 教务处网站公布首批/调剂批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学生须留意办理以下事项。 1、学籍异动办理 教务处将组织各单位为拟录取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拟录取学生务必于9月12日前向转入学院教务部门提交《监护人知情书》1份(附件3,要求必须由监护人本人填写并亲笔签字,可拍照或扫描后打印),未按期提交的,学校将撤销其转专业申请,终止其转专业流程。 2、培养方案与课程更新 9月15日前,教务处将统一变更录取学生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本学期课程信息。 (1)公共选修课、拓展外语、体育课、重修课、微专业课程、辅修课程将予以保留,其它删除,并置入新专业培养方案的主修课程; (2)体育课、拓展外语的退改选以及需要补修的课程,请关注教务处通知,集中统一报名办理; (3)如有培养方案、成绩认定(课程替换)、补修重修等问题,请优先咨询学院教务老师。 3、寝室调整 拟录取学生需凭教务处网站公布的拟录取名单,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ID卡等有效证件,到转入学院学生部门报到,以便辅导员及时安排调整寝室。 4、一卡通办理 对于拟录取名单要求转专业降级录取的学生,须持本人一卡通到东校区老图书馆1楼106线下办理手续,否则将影响一卡通的正常使用。 5、自愿留(降)级 如拟录取学生自愿申请留(降)级,可于9月15日起,按照学籍异动办理要求自行申请留(降)级。 六、其他说明 1、教务处将于近期发送各专业班容量信息至各学院,以供参考。 2、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根据《燕山大学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管理办法》(燕大教字[2021]34号文件)规定,需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原专业与转入专业课程在内容、学分上满足课程替换条件的可申请课程替换,具体请咨询转入学院教务老师。若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差别较大,需从转入专业一年级修读,具体根据转入学院的意见执行。 3、教务处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学校不再受理放弃转专业而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4、对于转专业办结的学生,其加权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课程为准。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已获得课程成绩均全部保留在学生成绩单上,因转专业前后培养方案变更造成的方案外必修课程成绩,作辅学标记,不计入加权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但计入缴费学分计算。 七、联系方式 教务处学籍管理:0335-8057092 陈老师 各学院教务部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西 电气馆A407室 805703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西 实训楼1号楼311室 8051387 经济管理学院 西 西(五)A208室 8065274 外国语学院 东 人文馆310室 8071141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东 建筑馆202室 8061002 理学院 西 理学院A527室 8047375 文法学院 东 人文馆208室 805026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东 世纪楼616室 8071048 艺术与设计学院 西 美术馆C310室 8047114 车辆与能源学院 东 车辆馆318室 8047370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东 东(四)301室 8057840 西里西亚学院 西 西里西亚楼202A室 8605435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燕山大学教务处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