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2026-05-06 19:40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评论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广东广州市-公办-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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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707 


现代学徒制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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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设于1950年的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学校坚持立足文旅产业、服务文旅产业,秉持“砺志、创新、明德、尚美”的校训精神,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建成粤港澳大湾区特色鲜明的文旅高职院校。

学校占地300多亩,现有学生1万余人、教职工558人,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20余人,明确“承匠心之道、精文艺之技、传文旅之美”的建设思路,培养“精工艺、能传承、擅创新、懂运营”的高素质复合型文旅人才,建成影视编导、音乐传播、工艺美术品设计等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和动漫设计、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等3个省级重点/品牌专业,建成11个省级及以上非遗传承和文旅体验基地,培育了9项省级、国家级、全国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成为省内重要的传媒艺术、非遗传承和旅游人才培养基地。

新时期,学校锚定建成文旅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国际有影响”职业院校目标,持续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文旅人才培育高地、粤文化传承创新高地、文旅融合技术研发高地,服务教育强省、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
















现代学徒制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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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基本条件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合作企业员工,且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考核方式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考试安排与考试内容

(一)考试时间:5月16日上午9点开始考试

(二)考试地点: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同泰路1111号)。具体考核安排另行公布,请留意“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和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dla.edu.cn/zsbcs/#/)发布的招生信息。

(三)考试内容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时间:5月7日10:00至10日16: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 )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核方式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与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和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dla.edu.cn/zsbcs/#/)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如无法确认考核方式需向我校咨询并明确,因未认真查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三)报名资格审核名单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前。

(四)我校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五)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费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次40元。报考普通现代学徒制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2个科目,收费标准为8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缴费时间

自资格审核名单公示之日起至5月13日上午10:00止。缴费方式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和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dla.edu.cn/zsbcs/#/)。考生缴费成功后,我校将正常安排考场,故不论考生考试与否,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满分100分)。

(二)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将组织同分考生进行再次考核,按最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不按时参加上述第二次职业技能考核者,视为放弃同分排序资格。

(三)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其他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我校不接受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考试成绩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dla.edu.cn/zsbcs/#/)和“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6年8月中下旬,由我校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

(二)自主招生录取考生,于2026年9月份入学,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中职)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体检要求

(一)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十一

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

学校是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低于总学时的50%,学生三年均在企业学习。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如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或自愿退学。


十二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热线电话:020-34810201、020-34810200

招生办公众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办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dla.edu.cn/zsbcs/#/

(二)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室

 联系人:曾老师

监督电话:020-31103569

电子邮箱:gwyj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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