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7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09-01 14:57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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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试点”)聚焦国家关键核心领域,联合国内领军企业共同实施“四共”“四通”人才培养创新工程,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卓越工程人才。专项试点面向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校相关学院(部)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同时按照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国卓院”)的培养标准进行校企联合培养。为做好本年度专项试点推免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背景

专项试点是由国家多部委联合推动的面向国家急需领域以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开展的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旨在培养具有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能力、善于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实践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天津大学招收2027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申请条件。

(二)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三)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专业排名前30%优先)。

(四)符合各招生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有关具体条件。

三、报名流程

专项试点考生报名前请先与意向校企导师团队取得联系,征得团队老师同意后,按照如下环节报名。

(一)推免硕考生登录学校预推免服务系统(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1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提示【必须填写】:

1.申请导师:根据“八、招生目录”填写意向高校导师姓名。

2.备注:根据“八、招生目录”填写集团公司名称。

3.专项计划:选择“G-工程硕博士

(二)直博生考生登录学校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8.92/bszs/)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1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提示【必须填写】:

1.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

2.报考种类选择“专业学位博士”。

3.报考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则报考类型选择“非定向”。

4.专项计划选择“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

5.备用信息填写“八、招生目录”中的集团公司名称。

(三)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确定,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报名时须在“备注”栏注明“工程硕博士”,并按要求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四、复试录取

(一)各招生学院(部)对申请人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由各招生学院(部)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二)各招生学院(部)组织复试考核,校企联合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落实专项试点招生工作,重点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综合能力素养以及长期从事相关工程领域科学研究和工作的兴趣意愿等。

 (三)考核时间预计为9月12日及以后,后续待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四)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学校导师、企业导师、考生多方互选,择优录取。

五、培养特色

(一)实行“工学交替”项目制培养。专项试点采用“工学交替”培养模式,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实施校企“1+2”培养过程,即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企业专业实践;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实施校企“2+3”培养过程,即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 年左右在企业专业实践。“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助力学生开展“真实践”、解决“真问题”、产出“真成果”,实现“真培养”。

(二)设置专项奖助学金。专项试点学生,在校期间,正常享受学校和导师提供的奖助学金;入企期间,可享受企业助学金,硕士约3000元/月、博士约5000元/月;入企期间,享受政策范围内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补贴,参与科研项目有机会获得相应的科研奖励(具体按照联合培养协议规定执行)。

(三)提供实践就业保障。学生毕业后,与企业达成留企工作意向的,可优先签订劳动合同;若未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可自主择业。

六、其他事项

(一)学校在招生阶段将根据企业需求、生源情况,及时调整专项试点的学科、计划及安排。

(二)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三)未尽事宜参考学校相关政策,由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咨询专项试点招生政策

联系电话:022-85356089

咨询邮箱:tjugzy@126.com

(二)各招生学院(部)

咨询专项试点招生报名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校区

学院名称

教务老师

办公电话

新校区

机械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2-27403434

建筑工程学院

董老师

022-27400842

化工学院

石老师

022-2789236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2-85356700

理学院

高老师

022-2740411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老师

022-278926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孙老师

022-27407657

人工智能学院

滕老师

022-27406107

能源学院

车老师

022-61119559

老校区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马老师

022-27401298

建筑学院

李老师

022-27402393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周老师

022-87370655

微电子学院

张老师

022-27405716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王老师、赵老师

022-27405477

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金老师

022-27893326

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

王老师

022-85359976

医学院

张老师

022-83612123

 

(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7409520

八、招生目录

本年度,专项试点通过推免方式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博士,具体招生目录可点击查阅。另,部分企业科研需求尚未明确,相关信息待确定后陆续公布。

点击查看:

招生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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