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27 15:33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评论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广安市-公办-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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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标识码:4151013814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部、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

二、办学地址

滨江校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奎阁校区: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关庙路东段1号。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三)录取办法。专业优先。若投档分数相同,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位规则排序录取,若无排位规则,学校均按语数外总分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排序录取。所填专业无法录取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专业调剂录取不跨专业组进行;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艺体类考生录取办法。专业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位规则排序录取,若无排位规则,学校均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排序录取。

(五)加分考生。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六)外语语种要求。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和学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八)学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九)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复查后予以注册学籍,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所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情况的学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的学生,学校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1.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疾病者,学校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学前教育专业不予录取。

2.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疾病者,学校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学前教育、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专业不予录取。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学前教育、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专业不予录取。

(三)师范类考生建议要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非师范类考生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设有入学“绿色通道”和“奖、贷、助、勤、补、免”等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26-2256168、2256160

纪检监督电话:0826-2256388

学校网址:http://www.gavtc.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zs.gavtc.edu.cn

九、本章程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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