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名单公示通知

2020-06-10 16:37 南京师范大学 评论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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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2号)文件精神和《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确定以下同学(公示名单见附件)获得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面试资格。即日起考生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

一、公示期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20日。

二、网上缴费并确认考试:审核通过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即日起至6月20日在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当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只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考核,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已缴费并确认考试的考生请于7月6-12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报到安排: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五、考核安排:时间为7月12日,地点为仙林校区,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及准考证。

六、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或纪委办(监察处)反映。

招办电话:025-83720759;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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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公示名单.pdf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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