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川北医发〔2021〕3号)(下称《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管理与机构
1.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各院系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规划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各院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本院系转专业相关工作。
GKZTC三、转专业控制表及名额核定
1.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和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不能转专业。
2.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控制表:
3.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核定规则:
各教学院系根据本专业2024级招生人数的10%核定可转出人数,根据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核定可转入人数;若非整数,向上取整确定人数。
四、工作流程
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按《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请各院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各院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接收条件、转专业转出名额和转入名额、工作流程及负责人等,经院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并报送教务处。
2.申请转专业学生除须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外,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3.各院系根据申请转入专业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并按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经院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至教务处。
4.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应符合该专业的招生条件要求。
五、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院系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并在院系网站上公布。
2.学生报名时间:2025年2月22日-24日下午3:00。
3.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考核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下午4:00。教务处于2月27日下午5:00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出学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
4.院系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并将拟转入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下午4:00。
5.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各院系拟转入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拟转专业学生可到拟转修读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
6.学生试读结束后,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7.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信网备案。
8.若院系无转出/转入学生,也须按时间节点以书面的方式做零报告。
六、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