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现对高校专项计划审核拟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6日,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校反馈:
招生办公室:010-64435706,zsb mail.buct.edu.cn
纪委办公室:010-64434762,jiwei mail.buct.edu.cn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入选名单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