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
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合建高校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科学选拔艺术专业人才
培养具有丰厚文化底蕴
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结果为准。
(二)生源省份组织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宁夏回族自治区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三)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四)宁夏回族自治区考生区分文理科,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考生的文理分科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口齿清晰,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
(六)报考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应在40分及以上。
-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 综合成绩按高考成绩占30%、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 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安排如下:
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5日,报考宁夏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艺术考生在“招商银行”APP上进行校考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缴费(200元/人次)、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严格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并确认提交。考生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更改,报名未审核通过无法进行缴费。
- 考试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
- 考试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考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2023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准考证和宁夏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若考生未按规定参加考试,成绩记为“0分”,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古诗词一首和现代文学作品片段。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3)考查重点: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音质及理解感受、表现力等。
(4)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字数150字左右,考试时间不超过1分钟。
(3)考查重点: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和新闻播报的基本语感。
(4)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考查重点: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及口语表达能力。
(4)评分标准:
(1)考生在考试全程必须面对摄像机镜头站立,不能对面部有任何遮挡(评委能清楚看到考生表情、神态、动作),不得化浓妆。建议考生着正装,女生穿高跟鞋。
(2)考生考试全程不能使用自带的摄像、收音设备,不能使用补光灯,不能使用手机、耳机等电子设备。考生的眼睛应当全程看向摄像机镜头,以免影响录像效果。
2023年3月上旬,考生可登录“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查看合格分数线及合格名单。学校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一)新生持《宁夏大学2023年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入学报到。入学三个月内,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专业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为88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12000元/学年。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最新规定。
(二)若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专业校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三)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电子邮箱:ndzs@nxu.edu.cn(寒假期间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