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简章

2026-04-30 17:05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评论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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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简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6〕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6〕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现代学徒制具有“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特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的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




二、2026年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现代学徒制招生总计划30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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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对象为高中、中职毕业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5〕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


(二)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合作企业员工,且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注: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流程





志愿填报




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0:00至10日16:00,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报考类型,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可向我校咨询并明确。 





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版)。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高中或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

2.与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原件扫描版。

3.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原件(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4.录取前与学校、合作企业共同签订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


备注:报名时未上传与学校、合作企业共同签订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的在职员工,须在录取前与学校、合作企业共同签订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考生资格审核





现代学徒制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在网上通过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若对考生上传的材料无法进行有效判断,请考生提供原件或其他辅助材料进行审核。我校在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了解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



报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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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高校在校生、2026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报名及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填报,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填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后,须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拟报考我校资格确认结果。如考生对我校资格确认结果有异议,须在报名期内向我校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如因填报后未及时关注我校资格确认结果、逾期未按要求填报、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填报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正常报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考核办法




2026年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及自主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考试时间:




2026年5月16日



考核形式:




笔试



六、录取规则




(一)考核结束后,我校在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考核成绩。考生考核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考核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其他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招生院校不得接收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七、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八、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我校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及缴交学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人才培养





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我校是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的50%。各招生专业与合作企业探索校企双主体教学运行新机制,采用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现代学徒制学籍管理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或自愿退学。



十、收费和资助政策




(一)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该网址5月7日正式开放)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十一、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5月7日-10日

考生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等待系统自动验证或报考院校资格审核。

5月12日前

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公布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5月14日前

我校完成线上考场编排,并指引考生打印准考证。

5月16日

我校组织考核。

5月21日前

我校在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考核成绩。

5月24日前

高职院校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5月30日前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我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

5月31日前

我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409106/0763-3919510

QQ咨询群:748318422

学校网址:https://www.gdcvi.edu.cn/

招生网址:https://zb.gdcvi.edu.cn/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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