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70分及以上。
上线考生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具体时间及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请上线考生及时留意报考学 院网站和其他渠道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我校各学院统一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实施港澳台研究生复试。
四、复试要求
1.缴纳复试费
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90元人民币,具体缴纳方式由各学院进行通知。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前置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本科生请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硕士生请出具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3)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阶段可不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前置学历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
(6)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以上证明及材料请将原件扫描为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发送给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上线生名单
攻读学位 |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学院名称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学习方式 | 考试科目 | 初试成绩 |
博士 | 朱婉菁 | 100552026010001 | 法学院 | 刑法学 | 030104 | 全日制 | 综合能力(一) | 76 |
博士 | 张乔禕 | 100552026010002 | 法学院 | 法学理论 | 030101 | 全日制 | 综合能力(一) | 72 |
硕士 | 何家安 | 100552026020012 | 经济学院 | 国际商务 | 025400 | 全日制 | 综合能力(一) | 120 |
硕士 | 包佳璇 | 100552026020013 | 金融学院 | 金融 | 025100 | 全日制 | 综合能力(一) | 115 |
硕士 | 赖仕贤 | 100552026020011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学 | 120400 | 全日制 | 综合能力(一) | 103 |
硕士 | 黄俊慧 | 100552026020006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050100 | 全日制 | 综合能力(一) | 100 |
硕士 | 張霈樺 | 100552026020014 | 金融学院 | 金融 | 025100 | 全日制 | 综合能力(一) | 99 |
硕士 | 劉一鳴 | 100552026020005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 | 125200 | 非全日制 | 综合能力(一) | 98 |
硕士 | 丁诗蕴 | 100552026020008 | 经济学院 | 应用经济学 | 020200 | 全日制 | 综合能力(二) | 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