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政策:
第二条 符合《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第四章申请条件的一年级学生方可参加本科生转专业考核。
第三条 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包括必修课程考核、相关课程考试、英语水平考核和专家面试4个环节。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必修课程考核占40%,相关课程考试占25%,英语水平考核占10%,专家面试占25%。
第四条 必修课程考核以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乘以8计入总分。(计算公式: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40%)
第五条 相关课程考试是指根据接收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具体课程见相关附件),由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课程总分100分,考核时以考试成绩乘以0.25计入转专业考核总分。(计算公式:相关课程考试成绩×25%)
第六条 英语水平以学生参加的全国CET-4考试(含网考)成绩为考核依据,以CET-4成绩乘以1/71计入总分。CET-4成绩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我校参加且由国家或省正式公布的成绩为准,若有两次及以上成绩,以最高分计。(计算公式:CET-4成绩/710 * 100 * 10%)
第七条 专家面试由校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面试总分25分,以面试成绩计入总分。
第八条 转专业录取按接收专业考核总分高低排序,按录取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