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安排如下。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以下专业选考科目为:历史+不限


获得入围资格且高考文化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所填报专业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未在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我校将以考生本次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所填报的志愿为准。
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750×0.75+考核分÷100×0.25)×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于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确认或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围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简章相应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数不得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对综合评价进档考生,学校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成绩(以综合分为依据)在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前5%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目类的专业学习。 1.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其中,①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科学(师范)、应用心理学;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所列专业外,还包括化学(师范)。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2.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