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以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5年招收港澳地区学生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审核申请人的各项条件,共有199名考生符合拟录取要求,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正式录取结果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录取通过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有材料不齐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