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既可保留原籍(不影响毕业派遣),也可迁来本校。
2、户口迁入我校后,不得随意变更户口主项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等),请每位新生务必慎重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3、自愿将户口迁入本校的新生,报到时请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上交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转交学校保卫处代为申报入户。
4、《户口迁移证》原件:(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上内容必须打印清晰,同时在右下角及中缝处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身份证号码(应为18位数)、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3)成都校区迁移地址一律填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百叶路1号”或"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什邡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1栋1单元1楼1号。
(4)请新生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写明本人所属学院、专业、班级和学号。未满18周岁者,还需写明监护人姓名并注明与本人关系。
5、新生报到后,根据保卫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入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6、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办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入校报到时需带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国腾2号楼411(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四川省外的新生党员在原毕业学校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去处为“中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
四川省内的新生党员由原毕业学校在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平台上发起党组织关系转接,接收方为“中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将系统上生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打印出来加盖党组织鲜章。若届时因为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平台调试等因素,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改为线下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方式进行关系转接,并由发起单位做好相应记录。
7、新生纸质档案办理根据各省(市、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新生向当地招办咨询。大多数省份要求新生自带档案报到,自带档案报到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到本人所属地区招办或所在学校提取本人纸质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拆封,入学报到时一并上交所在学院。
8、团员档案一般应随学籍或人事档案一同转入我校;如有特殊情况,可经原单位(学校)团组织将团员档案密封之后由本人携带,报到后交辅导员处。
9、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需将第二、三联一并交至我校;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由原所在团组织盖章。介绍信抬头应为“共青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