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苏省首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也是全国最早的四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1190余人,设有10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形成了涵盖文、工、管、经、艺、法等6个学科门类,与江苏省三大产业集群契合的六大专业集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三江学院202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三江学院
学校代码:1601
办学性质:民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310号
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三江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800元/年~17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2897064
监督电话:025—52354943
学校网址:https://www.sj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sju.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310号
邮政编码:210012
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