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将于3月18-19日上午
在广州理工学院考点举行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现将广州理工学院考点
考场安排、交通指引、后勤保障服务
及相关注意事项予以公布
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我校考点考试科目和时间
日期 3月18日上午 考试级别 笔试 考试时间 一级:9:00-10:30 二级、三级:9:00-11:00 日期 3月18日下午 考试级别 一级口试 考试时间 14:00-17:00 日期 3月19日上午 考试级别 二级口试 考试时间 9:00-12:00 日期 3月19日下午 考试级别 三级口试 考试时间 14:00-17:00
二、考点指引
01 考点指引 考场位置表 考场分布图--经管楼 考场分布图--综合楼 广州理工学院考点开通东门(直通经管楼、综合楼)、西门(直通实训大楼)给予考生步行进入,进校后可按照道路指引牌所示方向到达考场。 温馨提示: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 02 入校检查 1、为方便考生错峰入校,我校入校开放时间为早上7:00分。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沿规定通道进入校园。有效居民身份证如下: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实体证件。驾照、学生证、电子身份证等均不能替代。 提醒:如考生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及时前往派出所开具考试专用的带有相片的临时身份证明。 2、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3、考生进入校园后需前往楼栋一楼处人脸识别区域进行身份核验,核验不通过的考生前往人工通道进行核验,核验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考试大楼。 03 来校路线 (一)主要公交车路线:346路、973路、354路、节假日公交专线7路 ① 天河客运站(步行到对面)→长福路口站(乘346路)→广州理工学院 ② 动物园南门(乘节假日公交专线7路)→体育西路南→广州理工学院 ③ 太和地铁站(乘973路)→太和文化广场站→广州理工学院 ④ 东圃(乘5号线)→员村(乘21号线)→长平地铁站(乘354路)→广州理工学院 ⑤ 长平地铁站(乘354路)→广州理工学院 ⑥ 广州火车东站(乘884路)→天河客运站(乘346路)→广州理工学院 ⑦ 广州火车站地铁站(乘5号线)→区庄地铁站(换乘6号线)→高塘工业区公交站(乘346路)→广州理工学院 (二)主要自驾车路线:学校位于广河高速八斗出口侧 ① 广深高速→北二环→广河高速(八斗出口)→广州理工学院 ② 京珠高速→华南快速路→广河高速(八斗出口)→广州理工学院 ③ 广汕路→天鹿南路→兴太三路→广州理工学院 ④ 新广从公路→太和镇→兴太三路→广州理工学院 04 后勤保障服务 1、医疗应急 考生如觉身体有发热或其他不适症状时,请立即向考务工作者或志愿者请求帮助。考试过程中,我校有医生驻点为考生提供帮助。如情况严重,请务必拨打120急救电话。 2、就餐 考点设有第一饭堂、第二饭堂、第三饭堂、第四饭堂,考生若有需要,考后可自行前往用餐。
三、考生注意事项
听力残疾考生注意事项: 听力部分免考的考生,听力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听力考试期间,听力免考的考生不得翻看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一、笔试部分 1、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级别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笔试上午8:45开始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相应级别准考证(纸质)以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接受监考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有以下情况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①证件携带不齐;②疑似伪造证件;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⑤拟携带规定的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 3、考生须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面指定位置上,以便核验。 4、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请检查试题册、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 请将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在试题册和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并用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或答题卡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6、考试过程中如有以下及其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违纪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 答题卡中姓名、准考证号漏涂、错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PETS-1、2、3级笔试考试中,未将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以及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等情况的。 需使用耳机的考点,考生听力考试时不戴耳机的;非听力考试时间,考生佩戴耳机的。 7、考试过程中如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并自下次考试开始连续两次禁止其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二、口试部分 1、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级别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候考室(考场)。口试上午9:00、下午14:00开始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考场)。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相应级别准考证(纸质)以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接受监考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口试考生可在候考室阅读纸质材料,但不得带入考场。有以下情况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 ①证件携带不齐;②疑似伪造证件;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⑤拟携带规定的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 3、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面指定位置上,以便核验。 4、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人员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向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5、《口试卡》中姓名、准考证号漏涂、错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及其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违纪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 6、考试过程中如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并自下次考试开始连续两次禁止其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