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科技学院 2026年对口招生 招生章程
郑州科技学院创建于1988年 2001年实施专科学历教育 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 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21年入选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 2025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第一条 为搭建对口学子升学桥梁、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权益,我校依据国家及省市对口招生政策,结合办学实际与专业特色,正式发布本年度对口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对口招生录取工作核心依据,明确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政策等关键信息。 我校期待与怀揣梦想的学子相遇,共赴成长新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科技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二七校区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学院路一号 万山湖校区地址:郑州市万山湖科教园区 第五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郑州科技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六条 毕业证书: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核,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郑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校2026年对口招生计划总规模以上级部门核定公布为准。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科学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按照教育厅核定批准专业为准。 第八条 专科学费:文史经管类专业15000元/年 ·生、理工类专业16000元/年 ·生、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 ·生。 本科学费: 文史经管类专业15000元/年 ·生、理工类专业16000元/年 ·生、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 ·生。 第九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年 ·生。 第十条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考生入校后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第十三条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我省对口升学招生相关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普通类专业按照语文 ·英语合卷成绩、数学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顺序;教育类专业按照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合卷成绩顺序。 第十五条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学生勤工俭学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注:实际标准以国家、省、市、校当年具体政策为准)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10000/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6000/人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4400元/人、3700元/人、3000元/人。 (四)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原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凭有效证明可直接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另外校内各类资助政策优先安排。 (五)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 入学后根据通知按时间办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20000元。 (六)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贷款20000元。入校后凭回执单至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七)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入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直招士官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政策。 1 .每年每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按照复学后的实际学制进行资助,每年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20000元。(申请及办理程序根据个人申请和网上报名情况审核而定) 2 .退役士兵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可享受兵役专项助学金,本专科每生每年3700元。 (八)郑州科技学院奖助学金 其中一等奖学金为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为2000元/生,助学金为1000元/生。 (九)勤工俭学 学校在图书馆、后勤、保卫处、实验室等各部门设立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入校后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 招生咨询电话: 0371-56150666/56150888/56150999 招生监督电话:0371-56150899 传真:0371-56150999 网址:www.zit.edu.cn 微信公众号:郑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