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码:1058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内容,2021年我校继续承担培养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一、报考对象与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内地(大陆)户籍人员,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三)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符合当年度相应招考的报考条件,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术科统考。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文化科和术科最低分数线。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140个,包括小学教育(师范)专业50个、体育教育(师范)专业30个、音乐学(师范)专业30个、美术学(师范)专业30个。定向地区涵盖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下表《嘉应学院2021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表》。 嘉应学院2021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录取 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录取,实行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 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 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四、优惠政策 ( 一 )就读免学费:学生在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等。 ( 二 )生活有补助:按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每月800元,按10个月发放)。 ( 三 )就业有政策: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后,按照规定通过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面试或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安排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五、录取原则 六、附则 本简章由嘉应学院授权嘉应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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