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学校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紧跟时代、突出特色”的重要办学指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特色发展,综合实力稳居全国传媒院校第二。学校拥有杭州钱塘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设有18个学院及教学单位,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员工1400余人,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和行业高端人才150余人。
学校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等6个学科门类,现有艺术学(戏剧与影视)、新闻传播学2个省一流学科(A类),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管理学2个省一流学科(B类);拥有新闻传播学、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国际中文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电子信息、图书情报、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传媒、艺术、文学、教育、技术、管理等领域;有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中国广播电视艺术资料研究中心、浙江省社会治理与传播创新研究院等省部级科创平台14个;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与创作项目近100项。
学校于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新闻与传播硕士学位授予权试点单位;2021年,学校正式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4年,学校新增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2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
学校秉承“敬业、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感恩奋进,团结实干,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打造卓越传媒人才培养高地、传媒学科交叉创新高地、视听媒体协同研创高地、中外文明交流互鉴高地,形成人民满意、贡献卓越、创新开放、引领未来的传媒高等教育中国品牌,努力为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为中华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专项计划专项使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以及作品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注:学校部分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四、报名 (一)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九)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十)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报考类型码”处选择“定向就业”类型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
五、报考资格审查和下载准考证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变造证件,则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六、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初试地点为考生报名时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我校在规定时间向考生公布初试成绩,并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是否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及复试具体要求参见当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6.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参加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调剂工作要求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七、录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考生应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体检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实考试。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被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九、学制及学位 (一)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10000元。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60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不包含定向培养的学生)。 (2)可通过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等途径解决生活经济困难。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设立奖助学金。
十一、培养校区与住宿安排 (一)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为桐乡乌镇校区,入住桐乡校区学生公寓。 (二)其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为杭州钱塘校区,入住钱塘校区学生公寓。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入学前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咨询与监督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 学校研招网址: https://yzw.cuz.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0571-86832041;cuzyz@cuz.edu.cn 纪检监察室: 0571-86832068;jwb@cuz.edu.cn 各学院咨询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