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性质及概况
学校全称
河北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
10082
办学层次
本科、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学校简介 河北科技大学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占地2427亩,1956年举办高等教育,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办学宗旨,秉承“兴业、尽责”的校训和“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名优秀毕业生。学校是河北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现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二、组织机构 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1.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2026年专升本普通考生计划招收102人。 2.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明确我省专接本学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933号)要求,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升入学校当年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3.最终录取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规则 1.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各联考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分提前批和普通批两个批次。我校在普通批招生。普通批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每次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2.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如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次按专业考核科目2、专业考核科目1、政治、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学校顺延录取。 五、学籍学历管理 1.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新生应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报到前原则上不更改姓名与身份证号,不过度整容,防止入学报到时与报名信息无法准确识别。被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未能如期专科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专升本报到入学时需出示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我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2.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河北科技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其他 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hebus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hebust.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邮编:050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