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标识码:4145012392
第四条 办学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
第五条 学校简介: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铁路特色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为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前身是铁道部属国家级重点中专柳州铁路运输学校,先后汇聚多支文脉,2003年举办高职教育,并更名为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更名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国家级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多项荣誉。学校“依托行业,校企合作,以岗导学,服务基层”办学特色,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与国内100多家铁路、地铁、地方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主动适应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为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校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三条 2026年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为职教高考招生、全国统考招生两种形式,2026年计划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4500人。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等相关信息,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或登录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网址见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及思想品德全面考核。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学校视情况设定多个院校专业组,各专业组中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且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相同。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按1:1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出档,录取时的总分排序也以实考分与加分之和为准。在考生总分相等的情况下,按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投档到学校的考生不论往届、应届均按总分和专业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的限定。
第十八条 学校采用“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将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投档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所有轨道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铁路物流管理(多式联运)、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弱视。
因用人单位可能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
因用人单位可能对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路物流管理、铁路物流管理(多式联运)、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专业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7cm的考生慎重报考。
因用人单位对应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的岗位较适合男生,请男生身高<165cm的考生及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除第十九条中所列轨道类专业外,本校其余专业无体检要求限制。
第二十一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本校所在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录取查询”页面(https://zs.ltzy.edu.cn)查询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寄送状态相关信息。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各类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准文件执行,详情可参阅学校官网收费公示信息。
(一)学校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具体各专业预缴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 |
铁道供电技术 | 500107 | 三年 | 8500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500110 | 三年 | 8500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500111 | 三年 | 7500 |
现代通信技术 | 510301 | 三年 | 7500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112 | 三年 | 8500 |
铁路物流管理 | 530804 | 三年 | 7500 |
铁路物流管理(多式联运) | 530804 | 三年 | 7500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500105 | 三年 | 8500 |
铁道车辆技术 | 500106 | 三年 | 8500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500108 | 三年 | 7500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 460401 | 三年 | 7500 |
铁道工程技术 | 500101 | 三年 | 8500 |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 | 500103 | 三年 | 75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三年 | 8000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三年 | 8000 |
工程测量技术 | 420301 | 三年 | 7500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500602 | 三年 | 8000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500604 | 三年 | 750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三年 | 850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三年 | 750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三年 | 600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三年 | 7500 |
电力储能应用技术 | 430112 | 三年 | 7500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三年 | 65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三年 | 7500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460704 | 三年 | 7500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460102 | 三年 | 750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三年 | 60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三年 | 7500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303 | 三年 | 7500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460304 | 三年 | 75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三年 | 6500 |
(二)住宿费缴纳标准为:公寓式6-8人间:12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
(三)本校教材费遵循自愿购买和非营利原则,不统一代收教材费用。新生到校报到后,请根据学校官方通知公布的教材清单、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自行向出版方缴纳费用。请务必通过学校公布的官方渠道操作,确保缴费安全。
(四)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4元/立方米;校医院诊疗费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超定额水电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学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构建以“奖、助、贷、减、免”为主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及学校项目(优秀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助项目;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或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具体奖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政策规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请和举报。
第二十七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请事由及证明材料。纪检监察室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为无烟校园,控制吸烟。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本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
2.邮政编码:545616
3.学校官网:https://www.ltzy.edu.cn
4.招生网站:https://zs.ltzy.edu.cn
5.招生政策咨询QQ群:772155322
6.咨询电话:0772-3698198,3698038(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7:00)
7.监督电话:0772-369822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8.监督举报邮箱:ltzyjj@163.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12日